第七十八章:乌金细弩(1 / 6)
“不坐车了,我要走走。你回吧。”鬼蛾对着管事随口说道。
三人离开“展楼”时,日头偏西,将将才至傍晚。那位被鬼蛾“相中”的女子,名叫“江曼曼”。此时她已换上了一身更为寻常的米色衣裙,战战兢兢地随在鬼蛾身侧。瞧得出,慕冬阳答应鬼蛾,叫管事和她“说说”,只怕说得时候除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也没留给她太多拒绝的余地。
“别害怕,不会打你的。”
“是,是。”
鬼蛾略微有些失望。此时的江曼曼,面无血色、目光闪躲,连与木青儿那一两分的神似也没了。不过美还是很美的。
“慕衣舍”的“展楼”位于“木叶府”的东南方位,相距约莫十一、二里。鬼蛾并不知道“回家”具体应该怎么走,只朝着大致的方向信步闲游。
“丰临城”没有“城主府”,更没有什么“正南正北、七横七纵”的主街。但是这里,有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商贩。“丰临城”外客甚多,指路、带路,本就是个养着不少人的活计。而且随便哪个客栈、酒楼,只要付了银子,都能派车马或者轿夫将客人送至“丰临城”的任意一处。
“丰临城”没有中枢。“丰临商会”左近,算得繁华,却绝不似“苍城”那般,以商会为心,越近越荣、越远越荒。
“苍城商会”在“苍城”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等同于“城主府”,只不过没有城主而已。
“丰临商会”之于“丰临”,则全然不同。“丰临城”甚至没有“城律”。非要说有的话,也有三条:不可杀人、不可劫夺、不可偷盗。就只是“不可”,如若有人犯了,怎么惩罚?没说。
在丰临城,“不杀不抢”只是人们心中对“正义”的一种共识。至于如何确保“不杀不抢”,则是生意。
在丰临城,一切都是生意。没有“城主府”,没有“衙兵”,没有“税”!
丰临城的自由民,可以雇佣任何人、任何商团、任何门派、任何帮会,使用任意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经年累月的试探与欺骗过后,渐渐沉淀出了……为数不多的,能被众人信赖的几个,或说几种。
一是“林枫镖局”。“蓟柏枫”的“林枫镖局”,与江湖上其他镖局有些不同。“林枫镖局”七成以上的收入,并非来自“走镖”,而是靠着“看家护院”。“林枫镖局”的护卫,名声极好。收了雇主银子后,不仅能够持刀巡查、震慑宵小,什么猫挂树上了、狗掉井里了,都能一并帮着解决。
豪阔些的人家,当然是以自家宅邸为基,单独与镖局交易。
贫困些的,以“区、片”为基,联合雇佣,镖局自也乐意。只是效果定然差些。至于说,“区、片”内所居之民,相互之间如何商议,有没有人摸鱼、搭车,不肯出钱……镖局不管那么许多,由雇主们自行解决便是。惯常来说,不肯出钱的人家,会被左邻右舍欺凌、排挤。但有些时候,不幸遇上孤儿寡母,那他娘的也就算了。
二是“朔月佣兵团”。可以说,近几十年来,“林枫镖局”的价格愈发公道,对雇主的态度愈发谄媚,“古易”的“朔月佣兵团”功不可没。
“朔月湖”与“莫问塔”一样,自己并不出人。但胜在消息灵通、花言巧辩,引得各家能做此种营生的势力竞相压价,自己居中收钱,亦负监察、赏罚之责。若有哪家护卫惹得雇主不满,“朔月湖”不仅能帮雇主换人,还能罚没尚未结清的“尾银”。
近些年,想要通过“朔月湖”做“护院”生意的势力,甚至要先交一大笔“保银”,质押在“古易”手中。
第三种“护卫”营生,是“宿竹”的“凤竹商团”独家的买卖,“林枫”与“朔月”谁也没能沾手。这桩生意,名曰“伶卫”。顾名思义,“伶卫”既是护卫,亦是娼伶,贴身又暖心。“伶卫”多为女子,也有男伶。“伶卫”的武功大都并不甚高,只比寻常盗匪强些,“火境”已经属极品。这生意虽无旁人染指,但实在忒也刁钻,价高量少,无关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