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谁算原住民(1 / 3)
这边的会场上,屠龙剑术比赛持续进行,你来我回,场面好不热闹。
“基于国际法的先占原则,他们是的,部落民,对,我决定称呼他们为部落民。
印第安人并不是大家口中的什么原住民!他们在其后世宣称的领地内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制度化的长期经营土地管理,他们只是长期迁徙的无国家者,我们完全有理由拒绝承认他们的土地所有权。
理论上来说,土地属于无主之物,谁开发,就应当归谁所有。”
任成器热血沸腾的发言结束,他依旧激动地挥舞着拳头,眼神炯炯有神。
会场上陷入一阵骚动,议论纷纷。有些人点头赞同,有些人愣在原地,似乎正在消化这场争议性的言论。
“朋友们,让我来纠正一下我们的观点。回顾原住民一词的定义难道不是因为先占原则而来的吗?
以北美原住民为例,他们是1万年前先到达美洲的,如果我们否认先占原则,那么同为从非洲走出的智人种,我们都应有共享地球的权利。那么,凭什么说他们是美洲原住民?他们只是美洲的最早居民,难道他们就有权可以拒绝后来的移民了吗?”
“1万年算得了什么?如果1万年够久远,就可以为此生出宣称。
那么,毛利人呢?毛利人在公元13世纪才到达新西兰,据我们现在所处的163年来算,也只有4年,难道他们就有资格作为原住民了?”
接下来,一位南亚人面孔的考古学家约瑟夫·奥尔夫走上前来。他的表情显得格外冷静,他举起手表示要讲话。
人群的骚动慢慢平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清清喉咙开始发言,语气有些犹豫,但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节奏。
他希望退两步:“我认为这位先生应该冷静一点,原住民为什么就代表着特权,给人留下如此大负面印象。
这完全是昂撒国家将人类动物园化的结果。我们的社区绝不可能承认任何形式的特权,任何人的幸福生活都该通过劳动来获取!”
阿瓦蒂夫则发出了质问,她忧心忡忡地提出,“假如,我们接受了他们的领地所有权。
我们能否接受部落习惯法在我们朋友身上实施呢?如果在场任何一位不慎踏入他们的土地,他们声称是圣地,部落要求将人交出来,并对他施以剥头皮之刑,这是我们可以接受的吗?”
她的问题让整个会场陷入了一片寂静,其余人互相对视,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
任成器再次站起来发言,他的声音带着一种挑衅,他的眼神瞥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如果你不同意,大会可以以发放护照的形式,保证不干涉一切与部落民商量购买土地的行动,你去和部落民协商去吧!”
然后他像是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于激动,立即调整了自己的态度,温和地继续说下去。
“但是!但是!如果他们敢发起攻击,我坚信公共安全委员会一定会为你们报仇的。”
他表示“当然,如果部落民愿意全体加入社区,那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亦或是,我们把购买土地的行为转换成购买开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