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波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 历史 > 大明世祖 > 第六章蓄奴

第六章蓄奴(1 / 7)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重生香江之大亨时代 血樱散漫 向阳处的日娱 海贼王的副船长2 风云饲养师 诸天剑帝 在八十年代又野又飒 进化游戏零 克家公寓 肤浅者

“凡抗圣谕者,几时可悯?”

“遵循圣谕者,何罪之有?”

这两句话,立马就给事件定了性,绍兴、萧山不得不从。

而浙江按察使、巡抚,则受到了训斥,“苛待百姓,庇护劣绅,不曾体察皇上爱民之心!”

这一口锅下来,谁背得住?

于是,秦衡等砸家毁契者,因遵圣谕,得免罪。

而作为祸患之源的田家,则不仅要求赔偿其伤,还得被迫三代不得仕宦,参加科举。

对于一个家族来说,两代没有一个功名,就算作是凋零,三代则泯然众人矣。

公报更是以此事为例,发表《后人不复哀》文章,述说劣绅之苛,甚至因一句:劣绅猛于虎,再赴董其昌后事,而大火于天下。

这等社论文章,平白直叙,有理有据,引经据典,骤然闻之,令人不明觉厉。

江南的普通佃户百姓,识文断字的极多,此文章一出,简单易懂,更添加了对双减政策的解释,一时间掀起万重浪。

对于江南士绅们来说,简直心有余悸,惶恐难安。

原来,这件事让他们想起了万历末年以来,持续二三十年的奴变。

早在明朝以前,社会上就出现一种身份低于平民的群体,唐朝以前叫臧获,元朝时叫驱口,明朝时期叫贱民。

这部分人群大多来源于战争时期掠夺的战俘、平民以及罪犯家属等,子子孙孙世代为奴,隶属于主人。

士农工商都可以参加科举,但这种贱民则不行,只能世代从事于娼优等低贱行当。

《大明律》明确规定,承认并保护奴仆制度,但却不准买卖良人为奴,且限制蓄奴的只能是官员和勋贵,普通人蓄奴会被罚没为奴隶。

可惜到了后来,尤其是嘉靖年间,大明律几乎沦为废纸。

所以,明中后期后,说句夸张的话,当时的明朝是亚洲最大的黑奴购买国。

这里的黑奴,指的是东南亚矮黑人。

由于葡萄牙在东南亚的殖民,以及和明帝国的商业贸易,大量来自东南亚地区土著的矮黑人被葡萄牙人抓捕,最终作为商品被大量贩卖到明朝。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皇孙凶猛 真千金太霸总,大佬秒变娇夫 她被活活烧死后,全家后悔了 重生到四合院不当恶婆婆 我无意中攻略了小说女主 逍遥四公子宁宸雨蝶小说超前更新最新章节 逍遥四公子宁宸雨蝶全文免费阅读小说完整版 逍遥四公子宁宸雨蝶免费阅读完整版大结局 逍遥四公子宁宸雨蝶全文阅读最新更新 懒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