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司法权(2 / 4)
说的简单,一句不偏不倚,但做起来极难。
早在湖广时,如今的皇帝,曾经的豫王,就在幕府之中改革官制,增添了通判一职。
即,从七品,专门负责地方司法审判,一切的大小案件,诉讼,都由通判来负责。
而作为知县,只有最后的审核权,并不能具体干涉其事宜,毕竟人家的上头是省按察使,与布政使同级。
但自有国情在此,知县如果想要干涉案件,自然有各种办法,例如打回案件重审,亦或者指示衙门不配合,卡预算等等,足以让通判难为。
“区区一个小舅子,府君就敢干涉本县诉讼,这要是传扬出去,我这个知县还干不干?”
郑森看得门清。
事关府君亲戚,他乐于在门外看热闹,但是一旦掺和进去,那就黄泥巴掉裤裆,洗脱不得。
而且对于他这个知县的威严,也是巨大的打击。
“告诉李通判,一切要秉公处理,本县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郑森正气凛然地说道。
他上面有人,前途远大,自然不会畏惧知府的权势。
“是!”随从只能应下。
来到书房之中,他见到了一封从河间静海县寄来的书信:
大木兄亲启……
“黄太冲竟然想到给我写信,难得——”
郑森一见是黄宗羲的书信,立马就轻笑了几声,拆开来看。
内容倒是常规,问候了几声安否,就开始诉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