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民法典》(二)(3 / 4)
卖艺不卖身只是书生们的幻想,真实的青楼女子,给的钱少就卖艺,给的钱多就卖身。
青楼女子的九层营收都属于青楼,自己只能留下一层,积攒的钱财足够多,也可以自己为自己赎身。
营业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可以转交给家属,如果家属不肯认领的,可以卖给官府为奴。
这与监狱是一样的,监狱中的女犯,在牢狱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可以转交给家属,家属不肯认领的,可以将子女卖给官府为奴。
绝大多数罪犯、奴隶、自卖人,她们是没有资格在青楼营业的,王家也用不着这么多女子在青楼为自己赚富人的财富。
她们中的大部分只能被贩卖给一个个种植园,去那里跟男性奴隶们一起终日干活到累死。
只有不到万分之一的容貌上佳之人会被送到青楼工作。
因此,有些女子想要把自己卖到青楼还不行,如果她的容貌不是上等,官府会将她转卖到海外种植园开荒。
为了增加开荒奴隶,燕国没有多少死罪,但是却有很多贬奴罪,哪怕只是在包子铺偷了个包子吃,被逮捕后,也会被贬为奴隶,立刻送到海外开荒。
司马元显进入青楼,这里莺莺燕燕,让他有了建康的感觉,可青楼内却正在发生一件热闹事。
青楼内正在举办诗赋大会,十枚金五铢可以在青楼写下一首诗,最后,经过花魁以及青楼内众多文人雅士们共同评选后,作诗最好者,方可与花魁春宵一夜。
这本来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场游戏。
但是,当作诗结束后,一位富商却恰好花费重金为花魁赎身,导致那位才子没能如愿。
即便青楼愿意十倍赔偿,才子依旧不依不饶,最后闹到了官府,要状告青楼坑蒙拐骗。
虽然青楼也是朝廷经营的,但毕竟隶属于【尚书台】管辖,而专门负责审查案情的【廷尉府】属于【御史台】管辖,所以依旧可以审理此事。
那位富商也非常坚定,为花魁赎身后,并不愿意让花魁继续才子服务,所以事情便僵持住了。
“才子是先来的,理应让富商将花魁交还给青楼,先让花魁为才子服务,服务结束后,再由青楼将花魁转交给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