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比赛(4)(1 / 1)
这个是一次比赛,也是人生的第一次比赛,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果。然后在整个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又经历了书法比赛,那次只有更惨的结局。
爸爸经常给村里写写标语,春节的时候也会给家里和奶奶家写对联,当然周边的邻居也可以沾光。所有人再次理所当然认为我也应该得到了传授,至少也会耳濡目染。
我是特别痛恨毛笔的,首先握笔的姿势就很不舒服,要用三根手指捏住,然后那个笔头又特别柔软,对于用硬笔写字还特别用力的我根本没办法掌握。“混蛋”的父亲从来没教过我写字。用他的话,也没人教过他,他属于无师自通。他也只有小学文化,想来他的老师没少在毛笔上下功夫。他的字也是自创字体,不是宋体,不是仿宋,至于隶书等其余字体他都没听说过。
让我去参加这个比赛,无疑是让我当众出洋相。我又不能不参加,因为除了我貌似别人连耳濡目染的机会都没有;我就是再不愿意,还有老师的压制。鬼知道老师怎么想的,我那个作文本上写的鬼画符难道看不出来?就算硬笔也只是神仙画符,也好不到哪里去。
赶鸭子上架的后果就不必说了,反正很丑,那个大白纸上,到处都是一片黑。
多年以后,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孩子竟然有美术和写字天赋,然后我给送到培训班去了,学的仿宋,也就练习了一学期,那个字就写的很棒了。在孩子二年级的时候,参加了硬笔书法比赛,轻松拿了个特等奖。软笔的没有参加,因为孩子小。事实上,孩子的软笔也很棒。这样的比赛也就参加了一次,后面不知道是不是没有举办,还是我就是单纯错过了。
孩子的作业也经常被语文老师作为样板,进行全班同学学习。想来,隔代遗传是真心存在。好的天赋应该被遗传。
只是后来作业多了,孩子又缺少锻炼,字越来越丑,终于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忍无可忍,再次送到了培训班去。
而孩子的的音乐天赋也不错,不过不像我喜欢唱。他喜欢弹吉他,而且很轻松就过了十级,只是不喜欢唱。这个看样子也是隔代遗传。
人生总是充满了比赛,没上学的时候就和小伙伴们比赛玩具;上学后的一次次考试也是一次次比赛;终于熬完了高考走上职场,又面临着业绩比赛;刚安稳了工作,这边荣升为家长,又开始孩子的较量。
现在想来,还是幼儿园比较好混点,不用担心考试成绩,不用担心没饭吃。你甚至可以勇敢地去示爱,例如我就想偷偷去亲一口萍萍,但是没敢。最后当我终于在小学的时候去下手了,我又进入了比赛圈,因为别的男生也喜欢漂亮的女孩子。
生活就在一次次比赛中轮回着,一个不小心就输了,有时一个不小心,连重来的机会都不会有。
而我,作为一个“财生子”,不能没事就提输,因为我要承担着带领新生命降临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