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3 章 刑庭(八)(2 / 6)
辩护人也没有。
辩论结束。
——
清朝位面。
索额图皱了皱眉,“他们这样子辩论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检察官提完量刑建议,所有的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等律师们都说完了,再由检察官对刚刚律师们发表的意见进行一一反驳(如果想反驳的话)。
哪有这么辩的?
如果检察官记录的速度不够快,岂不是会漏掉一两个听到时很想反驳但后面没记住的点?
为什么不能一个律师说完后,问一下检察官要不要反驳,等他俩辩完再问下一个律师呢?
为了节约时间?
李光地饶有兴致地听着公
诉人从法律规定谈到司法实践,论证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
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至于哪个的观点更能说服听众?
就看听众的心往哪边偏了。
李光地边听边在纸上记录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