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3 章 刑庭(八)(1 / 6)
最后一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
谢宏春说:“第一轮辩论结束。”
他看向两位检察官,“公诉人是否要发表新的意见?”
公诉人当然要继续。
毕竟第一轮辩论里,有好几位律师认为他们定的罪名不正确、认定的事实不清楚、举的证据不够充分。
曹俊楠看着他记在纸上的辩护律师们的观点,从容地开始一个一个进行反驳。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认为,XXX于20XX年X月XX日参与的这一起事件不能认定,但公诉人认为,这一起事实有……作为证据……”
第二轮辩论开始。
“……公诉人之所以认定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构成组织卖yin罪,是因为XXX在犯罪团伙中担任……根据最高检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及最高院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公诉人认为应当认定被告人……”
这就是天幕下很多人想看的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对峙。
公诉人提出结果,辩护人提出“一二三四”种观点进行反驳。公诉人如果不能接受,再一一反驳回去。
“既然是第二轮辩论,律师也还会继续反驳吧?”有人不禁好奇起来,“那他们不是会一直吵下去?”那这个庭要开到什么时候?
事实证明不会一直“吵”下去,因为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曹俊楠在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时,说了一句:“是否有新的观点要发表?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
并在被告人和辩护人说到一些第一轮已经说过的观点时,直接开口提醒道,“已经说过的就不要重复说了。”
这让天幕下经常听人吵架的某些人开始思考,我下次听那帮家伙吵的时候,也用这种“回合制”(天幕上学的词),不知道有没有用。
我在他们吵架时也说“重复的观点就不要再反复提了”,不知道能不能让他们尽快结束战斗。
不妨一试。
第二轮辩论结束后,谢宏春又问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有没有新的意见要发表。
曹俊楠说:“没有了,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
被告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