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鸳鸯被审判(1 / 5)
归根究底,潘金莲不过一名誉不佳的市井妇人,吴典恩也仅一介被官府革职的前阴阳生,帮闲抹嘴无业游民罢了。
先前两人能逍遥法外,是吴典恩扯着西门大官人结义八弟的大旗,狐假虎威。
一旦西门卿表露出大义灭亲的态度,一切就尘埃落定了。
西门卿到县衙走过一趟,太阳落山之前,吴典恩和潘金莲就被拘押收监了。
原打算傍晚烧毁的武大郎尸身,也在仵作何九去重新验明尸伤后,由义庄妥当收殓,等武松归来就领回去入土为安。
第二天,日头未过晌午,左邻姚二郎、武大郎身死当天的看诊大夫,茶坊的王婆,以及当日看热闹的几个无赖,一应目击证人的供状证言也全数记录。
第三天上午,知县李达天升厅审问,带棍衙役将凶犯提取上堂。
曾经道貌岸然的吴典恩,眼下跪在堂下衣衫不整,蓬头垢面,几分书生儒雅之气全不见踪影。
潘金莲披散一头如瀑青丝,往日秾艳妩媚之态大损,却因一身素白麻衣,端的是楚楚可怜一身孝,又添几分清丽可怜之姿。
知县李达天一拍惊堂木,打眼瞧下去,被潘金莲美色晃了眼。
但有西门大官人授意在前,李达天再不敢徇私,收起心思,铁面无私地审起案来。
证人证言,证物尸伤,供状供词,一应都有。
此案‘尸伤病物踪’ 五件俱全,吴典恩与潘金莲通奸并打杀苦主武大郎,证据确凿。
期间任凭吴典恩巧舌如簧,又搬出西门卿做靠山,潘金莲也是泪眼涟涟,哭诉自身苦衷。
李达天都充耳不闻,当堂宣判二人通奸属实,事发后杀人潜逃,按律问斩。
判决一出,吴典恩和潘金莲当堂瘫软如泥,面白如纸,冷汗如雨!
后面只等报审州府,申祥省院,文书到来时二人就要问斩殒命了!
怎能不怕?!
重新被拘押回牢里,潘金莲合身扑到墙边稻草堆上,趴卧着声泪俱下哭诉她命苦:
“奴幼时家贫,七岁丧父失怙。九岁被卖作家伎,习得琵琶技艺,主家却又短命!十三岁被妈妈二卖,又遇主家婆善妒,将我许给那猥衰不中用的武大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