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方柏太自狂了!(1 / 8)
两天后,功夫明星李杰的经纪人来到星海集团,见到了方柏。
方柏招待了下,说李杰的电影他都看过,非常喜欢,所以打算邀请他拍广告。
“感谢方老板赏识,小杰这边我已经沟通过了,拍广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经纪人客气回道,眼前的年轻人可不是一般富豪,可得好好结识。
论社会地位的话,人家就比大明星高。
“合作愉快。”方柏伸出右手,与对方握手。
接下来,双方商谈广告代言的细节,广告代言费用为税前200万元,拍摄时间安排在一个月内,就一个短片。
如果仅仅使用照片,或者拍个小短片说两句话,当然不需要这么多代言费用,顶多几十万元。
但是,方柏要拍的广告比较复杂,估计得花较长时间。
而且,李杰和程龙的广告代言费可不低。
三年后,程龙代言爱多VCD机,广告费就有450万元,目前相比三年后,他的影响力相差不大。
李杰的电影片酬比程龙稍低一些,但都是上千万元一部电影。
广告代言费给少了人家不拍,毕竟拍一部电影片酬就一千几百万元,不差那几万元。
双方谈好费用和其他细节之后,方柏亲自打电话给李杰问他代言意见并核实情况,没问题后正式签订合同。
方柏可以探测经纪人的想法,但还是按照稳妥的流程走一遍,最好亲自问一下明星本人,有些明星被强势的经纪人架空,这种事可不少。
当然,被经纪人架空的一般属于小明星,名气不大。
经纪人接受了艺人的委托,在签订合同时出具艺人授权委托书,可以代替艺人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明星不必亲自到场,就是打钱的事情必须搞清楚。
方柏指定明星本人到场拍摄就立刻给钱,要不让明星本人亲自来签合同。
200万元只是明星代言的费用,并不包括邀请导演、场地租借、拍摄等费用,估计还得投入几十万元邀请导演拍摄。
两百万元都花出去了,肯定得邀请有实力的导演进行拍摄,免得拍出来的短片效果差,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