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弄假成真18,19,20,21,22(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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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下午7点,法医在验尸之后提出验尸报告:
死者死亡时间为8月l4日午10点至8月l6日午。
死亡原因:
(一)直接死因窒息死亡
窒息原因颈部被勒。
死者后颈部有一长6.5公分、深1.2公分的伤口,是菜刀砍击所造成。但是,此伤并非死者之致命伤。由于伤口在头部,故出血较多,但并不会造成死亡,受伤之后被害者尚有体力挣扎。其双手、双腿、腹、胸等处合计共有11处擦伤与淤血。
田春达想,犯罪的正确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
法医推定死亡日期从14日午10点至l6日午,是这两天之内。而发现尸体的时间是在徐利祥死后4至6日。
一般来说,死后48小时以内的尸体推定死亡时间较简单,死亡3天以判定非常困难了。从尸体状况很难判断究竟是3天前或4天前死的。
由于法医的经验多少不同,看法也有不同。经验少的法医判定的日期较短,而现在验尸的法医累积了10年以的经验,虽然大略已知死亡的时间,但是仍然写两天内的时间,显得较稳当些。
验尸结果只是把死亡时间找出一个大致的范围,其后再根据现场资料或其他有关的资料而缩小这个范围,那是重案一组的工作了。
重案一组和桃花镇派出所联合召开了案情分析会。
田春达在会做了总结发言:
根据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以及大家的分析意见,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凶手是健壮的男『性』,应该是青壮年,才能在很健壮的徐利祥身得手。
第二,凶手应该是徐利祥熟识的人,才能进入徐利祥住宅的厨房,又乘其不备从背后用厨房的菜刀将其后脑砍伤。
第三,杀人动机如大家所分析的,应该是杀人灭口。凶手很可能是徐利祥的同伙,或受其同伙老大的指使。凶手很狡猾,做案后清除了自己的指纹、脚印等痕迹,这增加了我们破案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