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5章 秦玉不白当顾问(1 / 2)
秦玉这个学期不象以前那么在校报上发表译文了,而是把业余时间都用在学习理解《gd省经济特区条例》了。那个《条例》共六章二十六条,她能倒背如流。
她不是就《条例》学《条例》背《条例》,而是不断用电话和孙英敏、徐佩瑶、祝联营联系,询问一些具体问题,把《条例》当作了学科去研究。
她专门研究了特区特在哪?得出的结论是特在保护私有经济。在1980年底有这种想法的人胆子是够大的,因为内地人几乎都是单位人,除了国营的,就是集体的。
她是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推导出来的。《条例》讲:“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区鼓励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以下称客商),投资设厂或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珐权益。”她的推导逻辑是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的资本都是私人的,保护其资本和应得利润就是保护私有经济。
在这一结论指导下,她把她妈给她留下的一些金银细软都变现了,并且把苏日娜的一万元也转过来了,让祝联营给她在深圳的国有银行做了活期储蓄折,让他先換成港币,然后买下徐佩瑶的两套住宅,并办成私有住宅。
而对孙英敏,她说:“招商局的权力是过渡性的,按照《条例》马上要成立《gd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确定了特区管委会的7条职权。港币和人民币通用现象马上会受到限制,但港币升值会加速。因为现在的兑換比例是从土地价格演生出来的,不是汇率水平,表现了港商急于得到土地使用权的心态,而土地都是集体的,社员们说得算。以后要吸引更多的客商,肯定用汇率,用汇率港币就会升值,港币升值才有更多的客商来租用土地,因为在土地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港币升值就等于少花钱多租地。为此,你多存些港币就挣钱。”
对徐佩瑶,她说:“你好好学习一下《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给职工签定合同。年收入一万元的提法不能说了,因为那是一万元港币,开始时是5毛兑1元,现在是6毛兑一元,以后还会涨。年挣5000元人民币不少了,去掉伙食费还合每月256元呢,《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收入800元就征税了,你得把伙食费和住宿费作上去,才能使职工少交税。同时,劳保和劳动保险等都要列入劳资支出。”
对祝联营,她说:“你換港币和做劳保服装做得挺好,但是,不能把眼光盯在窝里了,那住宅不买了。你仔细看看《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和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取得联系,代理特区客商与内地贸易往来的购销事宜。想办法找客商把现有9万港币都存入中国银行,明年肯定能涨30%。等我寒假过去再捉摸做什么买卖。”
时近年底了,徐佩瑶的参谋部一派繁忙。这一年,她只给职工们发了三个月工资,因为她听了师傅的话,在完善每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做好伙食支出表和住宿表及劳保服装表。因为工期最长的是英城分公司的500人,其他公司的人没发牢骚。
工程都是港商投资,他们是过圣诞节的,为此,在12月24日之前,年度工程都结算清楚了,该回来的钱都回来了,该发工资了。
徐佩瑶带领财会人员先做了总决算:渔村工程收入6000万港币,平均每套住宅5万港币,绿化花了100万港币,赢利900万港币,合640万人民币;二期工程收入1亿港币,共建住宅1000套,支出8500万港币,赢利1500万港币,合900万人民币;为此,有1540万人民币用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