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红梅筹拍电视剧(3 / 3)
经过一年的创作,她的中篇小说写成了,书名定为《响铃公主的传说》,可是,当书稿邮到了当年创刊的国家级杂志《当代》编辑部后,竟石沉大海。她降级邮到省出版社后,收到的回应是,文笔很好,故事情节也感人,但是此类题材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谅本社不预采编,建议在省报上连载,或能吸引读者。
红梅不想把这本书支解破碎了,便想到了拍电影。但是,因为长影是中直单位,又归文化口管辖,还对电视抢了电影的票房而有芥蒂,使她无法接触长影。正在这时,黎花来找她了,她便把这次合作当作了接触长影的机会,不惜代价地帮了长影。
红梅要比黎花成熟老练多了,她提出的唯一条件恰恰是她最重要的策略。只三周时间,她便对长影有了全面了解。
首先,她了解了长影的形势。得知它正从中直单位归向地方,同样也受着知青安置的困扰,同样也在搞改革,同样也需要创收。
其次,她看到了拍电影的过程。那摄影机和摄像机没有什么区别,还不如摄像机先进,除了摄影师以外,别人都看不到图像。不过,那些道具、灯光、布景、场记等一班人马是她没看过的,尤其是导演,是绝对的权威,所有人都必须听他的。
第三,她接触了演员。当时有两部故事片在不同的摄影棚开机,一部叫《刑场上的婚礼》,一部是《红牡丹》。《刑场上的婚礼》女主角叫宋晓英和《红牡丹》的女主角姜黎黎,一个是长脸,一个是团脸,说实话,都没自己漂亮,表现也不连贯,看不出好与不好,导演说好就好,说不好就得重拍。
第四,她对表演班感兴趣了。表演班不是导演说的算,是老师们给学生讲课示范,然后一组一组地上去表演,那些老师对游客参与的群众演员也讲戏,做示范,特别耐心,让所有进镜头的人都很高兴。
第五,她受到了一位老师的夸奖。那位表演班的老师说她形象好,让她坐到了主演旁的桌上演在餐馆吃饭的群众演员,使她目睹了那边枪一响,没有子弹飞出,被打中的演员用预备好的一个血包,通上电线,一按按钮,那血包就把衣服炸开。她找了那位老师,老师说,拍电视比拍电影便宜,不用胶卷,拍错了可以倒带重拍。他还说,他也是导演,但是在长影大导演太多了,他只能给学员导导。
元旦前,她跟厂长谈了,要把她的作品拍成电影,厂长很热心,给她找来了一名导演。导演把她的书收下了,提出要改编,改编后由他做编剧,可以给她一个剧中的角色演,她谢绝了。
她找到表演班那位导演老师,那位老师看了她的书后,提出他愿意做导演,拍成电视剧,剧名就叫《响铃公主》,注明根据红梅的原著《响铃公主的传说》改编,他还会找编剧把书改成剧本。但是,拍摄要花钱,拍完又没处卖,这个问题怎么办?
红梅问他需要多少钱?老师说,主要支出是主演报酬、搭置布景、支出摄制组人员工资、租马匹、做服装等,主演用新人,《红牡丹》中的姜黎黎就可以,男角用配角演员迟志強,这样有10万元就差不多了,而要拍电影没有100万下不来。
红梅算了一下账,广告公司、庆典公司、报纸都加上,一年能收入10万,50人一年工资是2万4000元,提成按工资算,15人是6000元,拿出3万元,还剩7万元。还差3万元。
在这时,黎花又找上来了,提出了大奖赛的事,她觉得用《导报》当选票,来个民演民评,不仅能扩大报纸发行数,还能增加电视视台声誉,弄好了不愁挣3万元。
她向台领导做了汇报,台领导意见不统一,多数人认为这一投资既没经济意义也没政治意义,有些得不偿失,甚至认为她在谋取个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