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来自技术层面的怒火(2 / 3)
但是游戏卡带虽然也能归位于文化产品,按理说与录像带是同一个品类的产品。可是游戏卡带与游戏机是同一家生产公司,为了商业利益最大化,自然是希望只能在自己游戏机上去游玩。一旦竞争对手的游戏机可以随便畅玩的话,那么相当于你培养起来的市场拱手让人。这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在任何行业内都是不被允许的事情。
就像电影制片厂辛辛苦苦拍出来一部电影,他们希望跟自己有合作的院线去播放。从而更好的计算观影人数以及票房的实际收入。而不是宽宏大量的让自己的竞争对手拿着自己的拷贝,在他们的院线中免费播放。到时候这笔钱进了竞争对手的腰包,同时也大大稀释了在自己院线内收看电影的观众。对于投资拍电影的电影制片厂来说,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
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严格的国家之中,这种赔偿会让竞争对手倾家荡产。
我们的游戏卡带是属于我们公司的知识产权,在没有取得我们授权之下,便直接在他们的游戏机上运行,这就是侵权行为。
就好像一首歌曲,每个人都可以传唱,但是一旦涉及到商业行为,例如有人把这段歌曲放在他们电影之中或者电视剧之中,那么必须要支付这首歌曲的版权费用。”林平跟大家普及了一下最基本的知识产权应用的范围。
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去唱一首歌,无论他唱的多么好听,又或者多么难听。
可是只要他用这首歌去牟利,侵害了这首歌版权方的利益。
虽然任天堂没有表现出这一切都是公司行为,甚至还发出公告跟这件事撇清关系,可是这种行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游戏机肯定在设计之初就想好了这一招。
“那么我们现在要怎么办?打官司吗?”看着眼前的游戏机,大家能想到的也就是打官司这一种方法。
听到有人提到打官司,很多人都表现出了赞同,不过也有人默默的摇头。
“打官司的话恐怕将会是旷日持久的行为,一拖几年之下,对我们来说依旧不利。就算到最后我们胜诉了,象征性的赔我们几百万几千万,没准还是日元。到时候我们表面上胜了,可是背地里却还是输了。而且从游戏机卡带上来看,当消费者购买了这盘卡带之后,消费者拥有了这盘卡带的所有权。只要消费者不拿着这盘卡带去牟利,即便是按照霓虹国的法律,我们拿他也没有任何办法。毕竟消费者花了钱,怎么样处理这款卡带是他的自由。
就像我们去买了一件衣服,我们是穿上它,还是把它撕碎做成拖把,是我们的自由。从这个角度去分析的话,这场官司将会变得非常麻烦。”即便不是很懂法律的人,也能够简单的给出个人的分析。
“照你这意思,这官司就算赢了,也相当于是输了。那我们就干瞪眼看着对方为所欲为,想怎么侵权就怎么侵权?”听到拿对方没办法,有些人更是火气上涌。
“这帮强盗,简直就是他妈的不要脸。既然有本事搞游戏机,为什么不自己开发游戏呢?林教授为了开发游戏,在学校里搞了那么大规模的招聘。听说将来招聘的人数还会只增不减,而且还买了那么多昂贵的电脑。这么多人力物力的投入,却被对方轻轻松松的拿来主义。真是越想越生气,就算是为了争口气,这官司也必须要打。”虽然没办法,可是这官司还是要必须打下去。
“就是,算是争个面子。你也要让这鬼子们明白,是他们在卑鄙无耻的在盗窃。而且一旦胜利之后,必须要在所有的媒体上做广告,让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虽然打官司成了大家所有人认可的处理方式。
“这官司自然要打,只是这个过程将极为漫长,而且很大概率我们未必能胜。与其在这方面过多的关注,不如把精力放在自己的产品上。接下来我们要生产的游戏卡带,必须做到全方位防盗。游戏机被人盗版,这种事情防不胜防,而且游戏卡带被盗版的概率更高。虽然我们可以用公司的名义或者外交部的名义向霓虹国施加压力,让他们去查处那些盗版的小作坊。可是游戏机卡带,没什么太大的技术含量。即便是查处,霓虹国的警方也只不过是跟那些小作坊打游击战罢了。而且就算是查到了这些小作坊,还会有更多的同行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