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又跑路(2 / 4)
第三天,打猎,休息,储存食物。
第四天一早,吃过早饭。我挎着石斧,腰间插着投矛器,皮毛包裹肉干捆好,固定在筏子上,投矛临时捆在筏子上。出发。
之后一路顺风顺水,夜间上岸休息,白日乘坐筏子。
第四天午后,远远的看见沧澜江南岸有一座城,按照距离估算,是沧澜城无疑了。
我急忙靠上南岸,在江边把羊皮筏子,石斧藏好。
卷起兽皮,包着投矛、投矛器、肉干朝城外码头走去。
这是一个小码头,有茶舍两家,客栈一家,饭馆倒是挺多。
剩下的都是低矮的房子,应该是码头脚夫和私窑住的地方。
码头区人来货往,污水横流,简直是个贫民窟。
来到沧澜城北城门。
在北城门口看到了我的通缉令,那画像简直惨不忍睹,画师不去画漫画,简直屈才了。
还有描述:为人中状,白色,小头,黑发,隋面,拘颐,常戚额,如颛状,长七尺三寸,耗瘦少言。
这说的哪个鬼?中等身材,皮肤白皙,头小,黑发,长圆脸,圆下巴,经常皱眉毛,像个好人的样子,一米七,思虑太多所以话很少。
反正这通缉令就是一张废纸。
唯二会让我遇见危险的情况是,一是遇见熟人,二是查路引。
进出城门要查验路引,我肯定是没有的。以前在火房有腰牌不觉得,现在野人一个,才觉得没有身份证明是真的麻烦。
进城,住店,坐车,坐船,晚上上街都会要求出示路引。
幸好北城门外面还有码头,能吃饭打听消息,却没有商户,如何把皮毛换成钱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