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决定性证据(1 / 2)
开庭后,梁浩据理力争张勤牛事件与童老板买凶的关系。这段录音显然是张采离有意为之,可能是为了留一个童老板的把柄,以便将来更好地拿捏他,也可能仅仅是为了自保。可惜童老板并不知道这段录音的存在,张采离还没来得及将它拿出来充分利用,就被灭口了。
就在所有人都努力消化着新证据之际,被告律师又请出了一位证人——张麒。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前不久他还在和我争执,让我不要得罪童老板那样的“大人物”,今天却又作为被告方证人被请上了法庭。我不禁感慨世事多变,难道他是掌握着什么情况,来指认童老板的?
小鹿儿低垂着头,像是遭受过打击一般。前半场的庭审没看到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那段录音。我坐直了身体,很好奇小鹿儿到底要说什么。
小鹿儿到底是读过高中的,比其他证人要镇定许多。在律师的示意下,他口齿清晰地讲起了一段捡鞋子的经历:
“那天,我本来要找童老板签字的,但看到他拿着一个手提袋匆匆忙忙地出去了。由于那份文件当天必须签字,于是我就跟在后面追了出去。童老板来到垃圾站,将手里的手提袋整个抛了进去。”
“他很少亲自出来丢垃圾,一般都是助理帮他干这些杂事,这难免让我好奇扔掉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于是等他走后,我就钻进垃圾站,把那个手提袋捡了出来。这里面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双鞋。以童老板的性格,一双鞋哪怕是新的,只要他不喜欢了就会毫不犹豫地丢掉。而这双鞋大概就是这种状况吧,因为看起来真的很新啊!”
“况且童老板的鞋都价格不菲,就这么扔掉实在太可惜了!于是我就捡回了家。但回去后又发现一个麻烦问题,这么招摇的鞋子肯定会被厂里的一些同事认出来是童老板的。且不说捡别人的东西比较尴尬,要是被误以为我偷的,那就更难堪了。所以我只能将鞋子藏在家里,扔是舍不得扔的,穿又不能穿……”
小鹿儿的描述停了下来,看了律师一眼。律师接着问道:“那么,你是怎么保存这双鞋的?”
“我自己从没买过那么贵的鞋,当然是当成宝贝一样,用塑料膜包好,藏在衣柜的角落里。”
律师转向审判长说道:“幸亏张麒将鞋子妥善保管,使得鞋底的血迹和皮肤组织得以保存完好。”
所有人此时应该都联想到了录音的那一段:
“再踩一下,再踩一下!”
想必是张勤牛被推后,下意识地抓住了岩石,然后张采离紧张地在一旁大叫,而童老板则实施了行动——踩他的手。
在踩了多次后,张勤牛终于支撑不住掉了下去。这样一来,童老板的鞋底就留下了血液和皮肤组织。
事已至此,整个案情已经没什么悬念了,连证据链都完整了。起码童老板要为张勤牛的死背上主要责任,而买凶杀害张采离也有了充分动机。
由于出现了新证据,又绞入了张勤牛的事件,情况比较复杂,无法当庭宣判。案子不仅要择日再审,还要打回公安机关重新调查。
走在法院灰白的台阶上,童老板在被拖出去之前的激烈反应还是一直在我脑中回荡。他那时喊了些什么?
“你们算计我!”
“你们联合起来算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