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酒馆辩论(上)(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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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想我了嘛?”
人未到,声先至。黎云翻了翻白眼,将手中的酒递给了他。
“走,去我屋里坐会儿?”
“别,你这法师塔我可不想再进去了,您就搁里面孤独终老吧,我早说过了,我下次进去的时候就是去给你收尸的,现在就去给你收尸?”
“呸,咱俩还指不定谁先完蛋了。”
“别贫了,走吧,老地方。”
两人都是喜欢享受普通生活的人,因此一般的日常生活都不会使用超凡的能力,就这么说说笑笑地缓步走出校园。
有某些刹那间的时刻,两人会觉得回到了大学时代,同路上那些走过的年轻人们一样都是满怀热忱的大学生,不过也只是几个瞬间罢了,因为刚有点感觉了,就被路过学生的“老师好”打醒了。
“阿云,我现在不想吃饭,我想逛街。”
“走。”
两人改变了路线,真的去逛街了,是真正意义上的逛街,而不是去捡漏淘宝。
乘坐计程车来到了军东城中最有名的商场中,两人在店员小姐姐们或怪异、或理解、或惊奇的目光下逛了一家又一家的服装店,就像是两个小姐妹逛街那样,享受着这一活动的乐趣。
好在有着空间戒指的存在,不然即使两人在多长出两只手都拎不下。
这也就是黎云来了,不然蓝天很少会有这样的活动,别看蓝天是一副社交达人的样子,确实他的社交技能也很厉害,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太多的好朋友,他没有他所表现出的那么喜欢交朋友。
通常情况下,他一般也只是极其偶尔的独自逛街,其他时间都是宅在群星之塔中修炼搞研究。
这不终于黎云来了,可不就得搞一波嘛。
两人就这样硬生生地逛到了傍晚,等他们从商场出来时,天色已经灰黑,该去老地方犒劳一下今天颇丰的战果了。
在黑曼巴街道的一条小巷子中,有一家叫“烤羊排”的小酒馆,它在这座城市里已经存在很久了,差不多算是这附近区域里最老的一座建筑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