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谍者,军中反间也(1 / 4)
“是,想来也快了。”
吕雉颔首,却不见一丝喜色。
尽管老赵王张耳新逝不久,但子女为父母服丧三年、以及三日不食之类的丧礼,此时非但未入汉律,而且只有极少一批儒生在严格践行。
先秦时期,社会上普遍实行的是“既葬,除服”的短丧,不是儒家推崇的事死如生,而是有些黄老意味的“生事死止”,以逝者下葬作为终点,让生者继续好好生活。
因此,汉初的“没而丧”律法也顺应民意,一切从简,子女为父母、妻为夫居丧,只需服满三十六日,即可除去丧服,恢复自己的日常生活。
为此,叔孙通曾好几次借故找过吕雉,吞吞吐吐地说自己打算向皇帝献策,想将儒家经典《礼记》中所倡导的关于奔丧、居丧的行为规范纳入法律,最起码,在道德方面予以大力褒奖。
而皇后总是斩钉截铁地劝他死了这条心,
“奉常啊,朝廷绝无推广严苛丧法的道理,也断不会将其立为仪表的,我劝你不要白白浪费时间。
儒家那一套丧仪我都知道,很是郑重,可你们一会儿让大家三两日不许饮食,一会儿三年不许嫁娶,是不是见不得天下人过些舒服日子?
好不容易止了干戈,咱们先别折腾了,好吗?”
说实话,战乱近十年,满目疮痍,全国哪一户人家没有死伤?
值此百废待兴之际,若家家户户严守繁琐的道德之礼,凡遇丧事,便动辄几天不饮不食、几年不嫁不娶的话,那心心念念盼着社会人口增殖的朝廷,简直如同白日做梦了。
叔孙通是善于变通的大儒,想通了这一节,便也不再继续于此事上纠缠。
“算下来,先景王张耳早已大殓,却仍在停灵,尚未下葬。
依照皇帝的意思,是要择个吉日出殡,其实也是在等朝中人事安排妥当,再大办葬仪。”
“是,张苍回来了,对匈奴的策略有个头绪了,再加上燕王那边……也快了,他的这一手棋,也到了不得不下的时候。”
吕雉叹道,鲁元与张敖的婚事,将作为刘季拉拢赵地的手段,与新赵王的册封一并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