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马市遇故(2 / 3)
为了奖励他,裴决定送他一匹小马驹,给他练习马术。一个真正善骑者,需要长时间的培养磨练。后天想要练就一身骑术,是极其困难的。除非如裴这样,自幼有着很好的武学功底,下盘根底稳。不然即便习得一身骑术,真正上阵冲刺或者长途奔袭的时候,骑手的优劣势会很明显的体现出来。游牧民族骑兵厉害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得天独厚的生存环境。
百姓没有那个条件,自然不能怪他们,现在裴有这个条件,哪有忽视的道理。
沿着长街一路走去,裴发现一家家马行外头停放的多是成年骏马,未成年的马驹极少。他只是略通粗浅的相马之术,还是当初他要考武举,薛讷临时临急传授他的。对于长成形的成年马有效,一个个还未成型的马驹,却不在其中了。
正惆怅间,突然一个熟人的身影在余光中出现。
“阿维叶!”
裴叫了一声走了上去,对方正是一起在金城患难的商人阿维叶。若非阿维叶与萨伏伊两个商人的护卫,金城就算守下来,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对于他们的相助,裴是很感激。
再跟肯德里克道别的时候,裴特别拜托肯德里克,让他跟阿维叶道声谢,并且将自己的住址给他,让阿维叶有事可以找他,没事也能找他一起喝茶聊天。
只是时过月余,阿维叶、萨伏伊音信全无,裴还以为他们已经做好了生意回各自家国去了,没想到会在这马市相遇。
“中丞大人!”阿维叶见是裴,赶忙上来行礼问好。
裴笑道:“还没回国呢?”
阿维叶恭敬的道:“回大人,还要逗留几日。今年的长安比我五年前来的时候,更要繁华,好的货物更多。我需要好好的筹划,将大人赏给我们的马匹在这里卖了,多买些骆驼,多带一些货物回去。走完这一趟,也许十年都不会再来了。”五年前的唐朝,正是韦氏、安乐公主祸乱唐朝最严重的时候,买官卖官猖獗,政局极其不稳。长安贪腐成风,那个时候的情况,跟这个时候,自然是没得比。
这时店里走出一个大腹便便的丑陋胖子,他就跟一个圆球一样,全身都是肥肉,个子不高,五尺出头,但那一身的横肉至少在三百斤开外,肥的连脖子也没有,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他挤出一个笑脸道:“鄙人龚盈利,见过裴中丞,中丞光临小店,小店生辉小店生辉……”
看着人畜无害的大胖子,裴点了点头,想起了来意,道:“店家可有马驹出售?我想要一匹西马马驹,至少也得上品马种,价格不是问题。”
这马有北马西马之别,都如字面的意思。西马泛指西方来的马,北马自然属于北方来的马。
因为环境的不用,西马、北马的特点大不一样,北马矮小但耐力足,擅于骑射奔袭,而西马高大壮硕,爆发力极强,适合冲锋陷阵。以王忠嗣在历史上的表现,西马最适合他不过。
龚盈利颔首道:“巧了,鄙人手中还真有一匹马驹,价格嘛,可能会贵一些。但鄙人可以担保,绝对让中丞物有所值。”
“好!你去取来,给我看看!”裴立了大功,得了不少的封赏,唐朝官员的福利仅次宋朝,也属于高薪养廉的层次,现在他一个月的俸禄用后世来算近乎三十万人民币,府中资金还是很充裕的。
阿维叶见龚盈利亲自去办理此事,轻声的说道:“龚东家坐生意很是厚道,店里的大部分马都是好马,只是来路有些不正。”他对裴并无恶感,反而充满了敬意。虽然当初裴带着几分霸道的将他护卫借上战场,但事后该给的奖励封赏一点也没拉下,是个诚信君子。
现在西方还不流行骑士精神一说,不过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西方蛮族纷起,他们进入了罗马、阿拉伯帝国,并与之结合成一体。这些蛮人带来了勇猛,带来了部落式的忠诚,渐渐形成了一股类似于骑士精神的风气,也就是骑士精神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