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充其量也就是个血包(4 / 4)
然而还是不理我。
要是现在有摄像机,我真的想把他这么兽性的一面录下来,给芭歌看,再给凌王府上上下下的人,看看这家伙是有多么人面兽心。
鲜血浸透了我的衣衫,我和苏凌泡在我的血里,我失血过头,眼前一片漆黑。
三日后。
我在院子里做伸展运动,自那次惨无人道的虐待之后,我足足在床上躺了两天,吃了六顿猪肝套饭。什么爆炒猪肝,清蒸猪肝,红烧猪肝,熏肉猪肝……无所不用其极,无所不有猪肝,好在凌王府的猪肝纯天然无污染,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那肩膀上深入的牙齿印,刘大夫说还要小半个月才能好。
“小隅,用膳了。”
我从院子里走回房间,果不其然,又是猪肝,我道:“你们凌王府买了多少猪肝。”
“不多不多。”芭歌道:“也就几百斤。”
“……”苍天啊,大地啊。我只好闷着头吃猪肝,芭歌催促道:“小隅快些,一会我们还得赶在魏太子来听竹园之前去凌春苑。”
我无奈。
我之前说过,苏凌将看管魏莫笙的这个任务交给了我,就是看好魏莫笙别让他惹是生非。但魏莫笙是谁啊,大魏堂堂正牌大头菜世子殿下,我又是谁啊,奴籍都没脱的小奴隶,他要是能听我的话,我看得住他,就见了鬼了。
所以为了不让他惹是生非最好的办法就是别让他出凌春苑,而他现在对芭歌又很有兴趣,像是得到了新鲜的玩具,爱不释手。虽然他还没有得到,那就是追逐想要得到的玩具,爱不释手,于是乎我和芭歌就在魏莫笙每次来听竹园之前去凌春苑找他,然后陪他在凌春苑里度过“美好又快乐”的一天。
当然,这种举动也会有一点点不适,比如我和芭歌要一大早就起床。其次,魏莫笙对于芭歌“殷勤”的举动,似乎……似乎误会了什么。芭歌为了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就会带着三叔一起去,于是乎。每日早晨卯时,听竹园的三人行就浩浩荡荡出发了。
“歌儿!你来了!”
伴随着一声巨响。芭歌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魏莫笙兴高采烈地拿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蹦蹦跳跳地跑来,此时我觉得要配上《onlyyou》这首音乐。
芭歌被魏莫笙一击重创,魏莫笙抱住她,开心得像个三岁的傻……傻……哦不,孩子。
三叔的脸色也很差,我的脸色也很差。
毕竟魏莫笙是个比我大两岁还比我矮半个头的有志青年。而芭歌又是跟我一样大却比我高半个头的妙龄少女,如此对比,魏莫笙比芭歌矮了一个头,那场面,实在是孩子见着了妈妈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