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杏花村(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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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成群的士子、小娘子上台,各种诗作层出不穷,固然有水平一般,偶尔也能听到让人耳目一新的佳作。
一名雄壮的黑汉子,着幞头、青色圆领袍,蹬着一双麻鞋,腰悬横刀,大大咧咧地上台开口:“上酒!”
管事赶紧应道:“这位客官,今日是雅事,以诗会友,不拘诗才如何,都有酒喝。”
黑汉子嘀咕了几句:“麻烦。听着,杏花村里出好酒,耶耶喝了它还有。若不叫我喝个够,保你明天定没有。”
杜笙霞掩唇轻笑。
台下一下闲汉起哄:“好诗!倒酒!”
这诗,水平直接打破了底限。
黑汉子痛痛快快地饮了一碗酒,黑脸发红,挠头道:“好酒!入口冰凉,到喉间却热乎起来,全身暖洋洋的,阿耶肯定喜欢!掌柜,来一坛,我拎回去给阿耶喝!不差那几文钱!”
管事连连苦笑:“公子见谅,今天的酒,只供求诗之用。改日,改日一定满足宿国公府上需求。”
这名黑汉子,就是程咬金的长子程处默,左卫亲府校尉,闲得没事到处晃悠的货色。
全府最没有名堂的人。
论爵位,他的国公是理论上的,还得等几十年,说不定以程咬金生龙活虎的样子,直接让孙儿嗣爵了。
那个,二弟程处亮,贞观七年尚了九岁的清河公主,封东阿县公,爵位晃眼睛哩。
三弟程处弼才八岁,又是继母崔氏所生,不提也罢。
看看皇帝赐婚的年龄,你才知道,原来《贞观律》上的婚配年龄,在这里就是个屁。
“要不,老程再写几首诗,换碗酒喝?”
程处默倒不是不讲理,耍横也犯不着跟商贾耍不是?
只不过,程氏风格的诗,惊天地泣鬼神哟!
管事赶紧叉手:“大公子,你也得给别人上台的机会嘛。改天,改天一定请大公子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