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贞烈情结(1 / 4)
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前边讲到老道长、三叔、凌轩和我,在松谷草堂的后院侧厅里聊起明代的医卜相巫之术,老道长说,明代是医卜并设,两者处于同等地位;明代的好医生,可遇不可求。
当我听到老道长说,明代的中医,对传统中医的望、闻、问、切并不执行,一般多采用切脉,当病人是贵人或妇女时,望、闻更用不上了,单凭问、切就断症。
我就说:病了还在讲究男女授受不亲?
老道长说:
瑶瑶,凌轩当你宝贝,到处捧着走,如把你装扮成男孩,可以避免闲言杂语。
明代把妇女的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将贞操的观念,宣扬到了极致。
明代曾有女子被陌生男子拉了一下手,就要断臂;女子的身体某部位受伤,也不肯露出来给医生看,最终贻误病情而死亡。
有一年某地发大洪水,有两姐妹被水围困,看到有男子裸身来救,她们怕自己被该男子触碰,就立即先跳水自尽。
我摇了摇头说:唉!生命都没有了,其他各种,毛之焉附?
当然,以我这个现代的女性思想,去适应一个古老封建社会的制度,还是需要时间的。
我在现代时,跟着大学游教授,即穿越回明代的老道长,做关于明代历史的课题时,曾做过关于明代妇女的资料收集。
儒家经典礼法,认为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汉代女性的贞洁观,被进一步系统化整理,增加了要求妇女要从一而终。
不过,汉代的妇女并不遵行,丧偶再嫁是很平常的事。
那些道学先生再三鼓吹,要求女性从一而终;政府也开始对节妇烈女进行褒奖,这时,还是少有人响应跟随。
唐代,丧偶再嫁经常发生。据史料,唐代的公主寡居再嫁,就有二十余人,民间更不受管制了。
宋代理学兴起后,举着“存天理、灭人欲”的旗帜,要求妇女从一而终,还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道学家们除了继续坚持前朝代的一系列贞洁观,更增加了对寡妇贞洁的限制,不但反对寡妇改嫁,更反对男人娶寡妇。
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更大力提倡节妇烈女,除了精神上的引导,还许以物质奖励:“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者,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