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撞见陈圆圆(1 / 3)
李冕戴着软巾,穿着宁绸圆领袍,站在大红酸枝木书橱前,抽出了一本《明哲保身论》的善本,仔细看了起来。
他翻开了泰州学派的心学典籍,不是为了琢磨心学,只是从中摘抄一些俗体字,与心中的字体相对照。
不是他不想买走书籍,摘抄简化的俗体字,只是每本书籍里多了找出三五个俗体字,少了只有一两个俗体字。
李冕真要是把手里的俗体字千字文撰写完,买下的书籍足够堆成一座小山,东梢间面阔四间的书房都放不下。
为了不被赶出去,今天过来的时候,戴上了软巾,表明有功名在身,不是一般的白身读书人。
李冕还在手边的半月桌上放置了一方红丝砚,还是红色丝砚稀少的红丝石鹦鹉砚。
红丝砚与一般黑色砚台不一样,外观颜色以红黄为主,一眼就能看出来区别。
红丝砚本就是砚台里的名品,拥有一方红丝砚的读书人,非富即贵,在京城里有着一定的权势。
更何况还是红丝砚里的名品红丝石鹦鹉砚,地位就更不一般了,不是书斋掌柜所能随意驱赶。
书斋掌柜今天见到红丝砚以后,黑着的一张脸,立即变成了笑呵呵,赶紧安排小厮去给李冕泡了一壶好茶。
李冕又在俗体字千字文上写了几行字,看了一眼窗棂外的日头,时间差不多了,便带着雉奴走出了书斋,前往银锭桥的冷淘单子吃冷淘。
几天没去了,还挺想念鲜嫩可口的冷淘。
“公子?!”
李冕刚刚迈出书斋的门槛,听身后传来了一道惊喜的呼喊声,一般只凭声音很难分辨出来是谁,但这个声音极为的软糯,瞬间想到了一个人。
李冕转过身来,果然看见了陈圆圆,牵着小毛驴,朝着书斋的方向走来。
陈圆圆拿着香帕擦了一下脑门上的香汗,想要加快脚步,偏偏身边小毛驴慢吞吞的走着,不肯走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