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史密斯(2 / 3)
门缓缓地开了个缝,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探头探脑的左顾右盼。
“快进来,特工史密斯,外面现在暂时没有危险。”玛丽一本正经地说道。
史密斯进了门,看到了餐桌上的蘑菇汤和煎蛋,顿时夸起了脸:“我的公主大人,怎么吃这个啊。”
蘑菇是史密斯最讨厌的食物,没有之一,不知道是哪位天才发现生长在腐朽的木头里抑或是阴暗潮湿的角落的奇形怪状的食物。史密斯几乎不挑食,但他讨厌蘑菇的口感,形状,一切。
小丫头玛丽一本正经:“蘑菇是伟大的食物,它不仅便宜量大,而且制作方便,更重要的是富含营养。”餐桌角落的王国日报暴露了她是从哪里学来的说辞。
“作为本公主殿下麾下的第一特工,挑食可是不好的。”小丫头故作严肃的说道。
史密斯的思绪回到了三年前遇到小丫头玛丽的那个下午:
那天天气不热,只工作了一年的史密斯的报酬仅有可怜的三个铜币,这微薄的收入只能勉强顾得上他平日里一日三餐的开销。而作为一个典型的生米尼亚男人,他对厨艺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他惯常地在胖李的商店里购买了两个牛角包,一个草莓馅儿的,一个不带馅儿的。不是他有什么饮食上的癖好,仅仅是牛角包比较的抗饿。他习惯于在早上上工前吃一个草莓馅儿牛角包,并在火山的工作区喝一大杯水。草莓馅儿的甜味能让他在上工时心情不那么差。而那一个普通牛角包,自然是下班后的晚餐。火山矿务区中午管一顿平平无奇的饭,这就是他父亲去世后他第一年到火山上的生活。
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穿着破旧衣服,脏兮兮的小孩,这就是罗格尔家未来的小公主玛丽·罗格尔。小孩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直盯着他的牛角包,并跟着他走了一路。到了家门口,史密斯被这种力量无情地击败了。他左右看了看,犹豫了一下,把草莓味的牛角包递给了那个小孩儿。
小孩儿接过面包狼吞虎咽的没一会儿就吃完了,然后打了个饱嗝。
此时,日影西斜,天快要黑了。
史密斯只能请小孩儿进屋住一晚,鉴于小孩有点脏,他便拿出一个白色上衣,让小孩洗了个澡,给他洗了衣服。
史密斯吃完自己的面包不久之后,一个小姑娘出现在他面前,史密斯这次发觉小脏孩是一个小美人胚子。
他们见面这么久了,还没有说过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