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手机业务分割(2 / 3)
以此让外界看好曙光科技的未来发展,最终提升曙光科技的估值然后将那些上市出售的股份卖个好价。
之所以会这样,这是因为按照纳斯达克上市的规则,首先这些股份会先销售给证券商与投资银行,然后再由他们负责上市的运营事宜。
其中那些证券商与投资银行肯定会赚一大笔差价,因为他们低价从曙光科技这里拿下股份,然后等上市的时候再通过金融操作将这些股份高价卖给股民。
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商与投资银行自然能通过差价赚一大笔钱。
不过他们能通过差价来赚钱也是应有之义,毕竟他们不可能白白帮曙光科技运作上市的事情啊。
在这其中雷布斯的责任就是要尽可能地提高曙光科技的估值,然后让那些证券商与银行出多一点钱。
不过这个时候,雷布斯似乎发现了什么问题,只见他缓缓开口说道:
“我们上市谈判提高估值之前必须得先分清手机业务与利益归属才行,否则到时不好和华耳街那边谈判。”
听到雷布斯话语的林晨也是略微沉思了一下。
以当前曙光科技这种手机整机核心技术自己研发,手机零配件也自己研发制造,手机整机更是自己组装的特殊情况。
曙光科技确实是应该做个业务与利润的彻底分清,否则到时候会有一堆麻烦事情。
”这确实是应该做个分清了,大家认为该怎么分清才好?”
林晨问起了现场的高层高管们。
这些家伙都是在高层高管位置做了多年了,这方面的经验只比林晨多得多,说不定能提出让人眼前一亮的解决方案。
对此,此时负责手机销售的黎千强便建议道:
“参考我们公司的结构与未来发展思路,我认为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生产手机零配件与手机整机的曙光电子公司。
其中外形与手机系统等非核心技术专利可以转让一点给曙光科技,然后曙光科技也设立研发部门。
从此以后曙光科技就专门从事手机整机研发以及销售工作,手机最核心最艰难的手机零配件以及核心技术方面由曙光研发中心来负责。”
闻言,现场不少高层高管也是点头赞同道:
“不错,这样三极分立以后责任与利润更加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