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更长远的利益(二合一)(1 / 5)
沈马丁对《流浪地球》的成绩很关注,确实有眼馋《流浪地球》这个大ip,希望从中分一杯羹的想法。不过,他并不是贪得无厌,嫌《电锯惊魂》系列ip赚得不够多。
“我想让好梦娱乐跟木木影视形成交叉持股.”沈马丁没有拖泥带水,很快就把他的提议说了出来。
交叉持股,最简单的理解就是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份,b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交叉持股能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防止公司被恶意收购。
这一方面,木木影视倒不需要太担心,杨逸手中的股票实在是太多了,谁也撼动不了他的地位。
但好梦娱乐不太一样,杨逸和李梦菲在好梦娱乐里持股51%,沈马丁持股49%,再加上漂亮国的人玩金融方面的把戏很厉害,要是沈马丁出了什么幺蛾子,杨逸倾注在好梦娱乐上的精力、作品、ip等等,都有流落他人之手的风险。
两家公司交叉持股,一部分股权就会被固定下来,同时杨逸对两家公司的掌控权都能得到提升,自然可以减少被别人恶意收购的可能。
另外,好梦娱乐和木木影视两家公司交叉持股,也相当于两家公司多了一条明面上的纽带,更加方便两家公司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
这其实才是杨逸比较看重的一个交叉持股的好处。
他之前愿意去好莱坞拍电影,不就是想着能“曲线救国”,利用好梦娱乐打造出他杨逸在海外的金字招牌,这样才方便他其他的国产电影走出国门,在国外也能获得影迷的喜爱吗?
《流浪地球》就是他完成“曲线救国”的最好案例!
如果好梦娱乐和木木影视交叉持股,与此同时两家公司成为一致行动人,一同投资他拍的电影,那以后他在国内拍的电影会更容易送到海外上映。
与此同时,他也可以更加方便地跟国外的影视团队达成合作,把一些我们需要的影视技术,前沿的拍摄理念引入国内,促进中国电影工业的蓬勃发展。
交叉持股也不是没有弊端,在资本市场上,交叉持股很容易形成内幕交易,或者虚增成本影响普通股民的利益。
不过,不管是木木影视,还是好梦娱乐,杨逸都没有计划上市。
沈马丁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杨逸不同意,再加上杨逸拍的电影都太赚钱了,根本不需要融资就赚得盆满钵满,他便打消了上市融资的念头。
他们一部《电锯惊魂2》就赚了接近六个亿美金的纯利润(票房好的电影ip续作能拿到更高的分成),上市融资效果都没有这么好,还得把本来属于他们自己的分红分一大块给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