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同伙(1 / 3)
苏青鸾说着,从怀中拿出了一样东西,扔在地面上一看,是个深蓝色的绣祥云纹的荷包。
那荷包落在地面上的时候发出了“当啷”一声响动,一看就是里面有些银钱。
岁青鸾指了指那荷包:“这里面应该有个几两的碎银子——说起来,方才这骗子骗走的银钱也有十几两了吧?”苏青鸾抬眼看向席娘子。
席娘子这时候已经从那骗子身上把之前被坑走的银钱都拿了出来,数了数,连零星的铜板都算上的话,也有十二三两了。
苏青鸾冷笑一声:“加上我那荷包里面的银钱,差不多得有二十两了吧——没有也没关系,等会儿我再去我爹娘摊位上拿过来一些。”
说这话的时候,苏青鸾一直用似笑非笑的目光打量着地上仿佛蛆虫一样蠕动着却不得挣脱的骗子。
那骗子原本仙风道骨的三缕胡须已经在十分脏乱的黄土地面上被磨蹭得和泥土混合在一起,变得板结成了一整块,显得十分凌乱落魄,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之前翩翩若仙的样子了。
那骗子似乎是想到什么一般,脸上一变,脸颊上的肌肉都开始因为恐惧而颤抖扭曲起来:“你……你这浑蛋到底要做什么?!”
“我不做什么呀,只不过若按照本朝律法,若偷盗欺骗侵占财物到了一定数额,定然不是鞭笞这么简单的事情可以解决了吧?”
其实所谓的“鞭笞”也不是真的用“鞭子”抽打,也是用棍子打屁股。只不过这种刑具比较细,受伤害比较小,顶多就是卧床十天半月,受到鞭笞刑法的人就可以恢复如初,下地活动了。
不过若是财物数额足够大,可不是挨打那么简单,更上一层的还有杖刑和流放。而流放的人一定会去戍边或者做苦役,这虽然不算是判了死刑,但有道是“古来征战几人回”,这基本上只是相当于缓期执行而已。
简而言之,一旦因为偷窃诈骗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过大,可就很可能因为刑罚而有去无回。
那骗子虽然不知道具体骗了多少银钱才会被判“流放”,但是不妨碍他知道有这么一条律法。
这人平时只是坑蒙拐骗,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根本没有那个胆子或者能力做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所以自然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去受那流放之苦。
所以当听到苏青鸾的话,他立刻就明白了对方想要做什么,挣扎起来:“你说谎!我没有拿……那些钱不是我的!”
“是不是你的很重要么?”苏青鸾把自己那荷包随意地托起来,把上面的抽绳扒拉松开,一个翻手把碎银子连同零星的铜板“叮呤咣啷”洒在那骗子面前,“你装模作样打扮成道士来这里招摇撞骗是街坊邻里都看得一清二楚的,也的确骗走了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