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新贵与旧贵(2 / 6)
现如今,科摩多仍是三位“王国主将”之一,但他麾下已有一万兵马划给了另一位主将“莫维坦”。对此,科摩多没有任何反应。从头到尾,他一直都是被动的。对他而言,当将军,带兵打仗,就是份“差职”而已。他不想沾染那些更危险的事。
原主将“雷佩格”在讨逆护驾的过程中战死了,带他的兵,莫维坦心里也怕。于是他把这一万人拆散了。副将、偏将全部解甲,重金遣散。更低层的将官一部分编入“守城军”,另一部分跟“墩墩陶”的手下对调。
“莫维坦”点名向“墩墩陶”要了一批中、低阶将官,全都是曾跟他学过“摔揉术”的。墩墩陶不愿意,也愿意。在他看来,那些被点了名的,就算自己不放,他们也早就跟莫维坦是一条心了。
那些被点名的将官,更是不愿意也得愿意。就算他们原本跟墩墩陶是一条心,被点名之后…将军也很难再信任他们。
禁卫军、守城军、野战军。一个将军同时握有这三军的令符,依常理绝无可能。除非…他是王后。
王后很忙,国王更没闲着。
谁是朋友,谁是敌人;钱从哪儿来,钱怎么分。一个国王可以残暴,可以宽仁,可以昏聩,可以贤明……但无论如何,上面四题必须答对。错了,就变成尸体,或者奴隶。
凭借落在手中的“二王子”,巫依洛从“大王子”处讹出了一笔巨款。大王子说什么也不肯交出“战象”,或许在他看来,那是比“妈妈的感情”和“弟弟的性命”更宝贵的东西。清尘没有坚持,她退了一步,要求加钱。
仅从赎金的数额,就能断定至少七、八年内,大王子是没有能力发动一场“国战”了。这样很好。
透过赎金的数额,清尘还能猜出,大王子多半抢劫了他自己城中的贵族与富商。他统辖的“奈德拉城”曾经是“达达利王国”的领地,因此“内库中的珍宝”和“钱库中的乌元”不会太多。超出“维持”所必须的部分,都要送去“王都”。
曾经的“达达利城”,如今叫“施沃茨城”。曾经的“奈德拉城”,如今叫“达达利城”。
“达达利城”本来就比“施沃茨城”更小,下辖的领地和收缴的税赋本来也比“施沃茨城”更少。去年一场恶战,今年又一番刮骨吸髓……接下去,会不会有内乱呢?清尘如此盼望。
凭借趁乱称王的原“依薇尔城”守将“马基亚-弗弗洛”的家人,以及他部下的家人,清尘讹到了另一笔巨款。不过这笔赎金是分批的,三年付清。人质也是分批送还,三年还尽。曾经的“依薇尔城”,如今的“弗弗洛城”,很小。“弗弗洛王”拿不出清尘的要价,又不能一口回绝。就算他自己可以把心一横,再娶再生,可他还有部下……
“弗弗洛”的情况,跟“大王子”又不尽相同。大王子的部下们多为贵胄,他们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家人就算赎不回来,也不至于被杀,顶多过得差些。贵族与贵族之间,总是沾亲带故。比如大王子的谋臣的女儿,管科摩多的儿子叫表哥。“弗弗洛”的核心部从则半数都是平民,如果女王真要下手,阻力会小很多。
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清尘不愿做。她只想用赎金增强自己的国力,同时削弱邻国的。但如果“弗弗洛”过于吝啬,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清尘做得出。她会用行动告诉所有人——我不只依据眼前的利益行事。不让我赢,那就双输。
长远而言,一个能谈判、讲信用且敢翻脸的形象,是最有利的。尽管一个靠“谋逆”上位的王很难说什么“诚信”,但上位之后的吃相仍是极重要的。追根溯源,所有国王的先祖,不是逆臣就是反贼。又有谁家的王城是“禅让”来的?中原顺帝国早期,有个念过两年私塾的反贼留下一句古言,其脍炙人口的程度,比“圣人”所有教诲加在一起还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盘了盘账目,清尘确认仅从财力而言,自己完全可以立即发动一场“国战”。不光因为敲诈了两笔赎金,更因为王城易主前的上一场“国战”本身就是盈利的。
以军力而言,最精锐的那批野战军,在上一场“国战”中折损颇为严重。虽然两个邻国的折损更重,尤其是在攻守战中两败俱伤的前“尼巴巴”,现“达达利”,能野战的力量几乎只剩那批战象。但攻城和守城的难益,究竟是不同的。带着五倍于敌的兵力再打一次尼昂要塞,未必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