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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乌金细弩(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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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这几个……”使软剑的男子侧头转向风四矛,“恐吃不得”四字尚未出口,身旁一个身形瘦小、肌肤暗黄、背负金锏的光头男子,已二话不说跃出窗格。双臂呈猿抱之势,直扑鬼蛾。胸前门户洞开,竟似完全不怕她反击一般。

鬼蛾右手拈起“毒蛾刺”,不及甩出,冥烛已抢到身前,双掌不管不顾地齐齐推出,将那瘦小男子封堵在一臂开外。她比鬼蛾更先辨出了对方的路数,因为她对此更加熟悉——那是“换命”的路数。

“嘭”一声闷响,四掌轰然相撞。一凌空、一着地,却是冥烛退得更多。那瘦小男人所使的,竟是与木青儿一样的笨功夫——金刚掌。而冥烛所使,仍是那比“金刚掌”更为笨拙、更为古老的“铁沙掌”。这些年她已学会了“无痕手”,学会了“阴风指”,学会了“烟波刃”。临敌之际,却还是“现了原形”。

“嘿嘿嘿,有意思。”这皮肤暗黄的男子,嗓音有些尖细。

巨震之下,冥烛双臂酥麻,指掌微颤。对面男子却仿若无事。其实冥烛方才的判断,对也不对。那瘦小男子名为“小金钟”,习武练气以来,便只修三路功法:金刚掌、金刚指、金钟罩。一身横练,可算得刀枪不入。他那般打法,的确是准备受鬼蛾一击,却不是换命。他不想杀鬼蛾,自己更没打算死。“四爷”说要“拿人”,他只想拼个轻伤,一招将那紫衣女人敲晕。

狐皮焦烂,焰火腾起!冥烛坚毅、决绝的目光,迎上的却是“小金钟”那满眼的亢奋。

“来,烧我!”他摊开双臂,身上肌肤似乎变得更加暗沉。

一旁的鬼蛾,不敢擅动。那持弩女子自窗格一跃而下,轻盈矫健。足尖触地一霎,鬼蛾便知她未臻“火境”,不足为虑。她戒惧的,当然是那身着一袭水青色长衫,揽着壮汉悠悠飘落的美丽男子。他那柄没有“剑鞘”、没有“格手”甚至连“剑柄”也无的“细长软剑”已重新环在腰间,夺来的“绳鞭”也收入了袖管。两手空空、长发披肩、眉目含情。鬼蛾再如何糊涂,此时也隐约猜出了对方身份——他是“秀秀”。

秀秀落地的一瞬,“烬手”与“金钟罩”相撞,分不清是谁的皮肉,泛出焦香。胸前衣衫和缚着“金锏”的牛皮带,让焰火腾得更烈,金钟笑得更厉。

“小金!”秀秀一惊之下,转瞬朝“小金钟”身后掷出一把钢针。散射的钢针,每一枚都比先前那弩箭凶暴数倍、迅疾数倍,却仍然未能奏效。当钢针尽数穿透对街的砖墙,“小金钟”的咽喉已被他自己的“金锏”点中。所幸金身不坏,对方更未下死手,只身子摇晃着退了几步,胸膛与烬手分离。

秀秀瞧在眼中,不禁倒抽冷气。那赤着双脚的白衣书生,身法竟快到如此地步!隐匿声息的能耐,更是令人发指。他分明是从不远处蹿出来的,可究竟是从哪儿,自己竟没能瞧见。

“丫头,了不起呀。”与小金钟相较,秀秀的嗓音动听百倍。媚而不娇,引人迷醉。

“还是姐姐厉害。”白衣束发的病弱书生,右臂缓缓渗出殷红。

白衣书生被唤做“丫头”,青衫男子被称做“姐姐”,二人都欣然而受,谁也不觉有异。

那白衣书生,正是残影。为了打架,假扮书生用的厚底长靴,只好脱了。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光着脚丫,也不如何羞赧。残影十分满意自己的双足,并非因为叶玄觉得,这是她通身上下唯一好看到能跟眼睛媲美的地方;更因为,这纤弱雪白的双脚,是比双刃“晏鹊”更加恐怖的凶器。

“哼,木叶家的?”南方、北方都很少见的古铜色肌肤,身型比鬼蛾略高,腰、腿较鬼蛾略壮。是“风沙雁”。

残影一到,鬼蛾心下大定。此时定睛细瞧这刚刚朝自己放弩箭的女子,倒真有几分漂亮。不是寒星那种,连女人都觉得漂亮的漂亮;也不是木青儿那种,尤其令女人觉得漂亮的漂亮。“风沙雁”的漂亮,或许只有鬼蛾这样的人,才能看懂。“没错,你再放一箭试试?”

“闭嘴!”残影强压着嗓音低斥道。她此时有些体会到叶玄的处境,心中暗骂:“我要是家主,藤鞭早就打断几百根了。”

“咱们两家,好像都被人算计了呀。”抢在“风沙雁”回骂之前,残影急忙接过话头,望着对面似乎唯一能讲道理的“秀秀”,扮出同病相怜的口吻,苦笑着说道。

秀秀抿嘴一笑,眼波流动:“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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