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你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月票加更)(3 / 10)
之前说给自己整个大活,没想到这活整的比自己想象中要大很多!
居然和法院对上了,那是你能告的对象吗?
拨通了老唐的电话,很快接通,老王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吼。
“唐方镜你疯了是吧,告法院?得亏你想的出来,这个案子你把法院的那个诉讼请求去掉不行吗?人家为什么要外包?”
“不就是想省事吗,你直接和外包公司找麻烦,绝对不会有事,为什么要把法院加上呢?”
终于老唐回道:“不加法院没兴趣啊,说那么多老王你到底签不签,你要是不签我跟你说……”
“我签。”
“那不就得了,废这么半天话,浪费我的时间,挂了啊,回去给你带吃的。”
老王放下电话,脸色愉悦了很多,就好像刚刚打电话过去那一顿就是单纯为了发泄一样。
“青青,还愣着干嘛,拟合同去啊。”
全程目睹了整个过程的王青青赶紧应了一声去拟合同了,她只是想不通,王主任为什么要打那个电话,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嘛……
西平市,老唐再次教李勇的妈妈怎么来签电子合同,终于签好了,李勇也把律师费打进了腾达账户。
“行了,现在没什么事了,如果有什么需要的,我会给你们打电话。”
收拾好了东西,老唐离开李勇家,随便找个酒店住下。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老唐起来洗漱吃饭,随即开始琢磨着怎么开始。
李勇的母亲和法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其实挺好办,这段时间李勇已经收集了不少。
其中关键性的证据有安长区法院之前发的工作证,工作照片,这两者都极其重要。
但是这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但证明02年入职,却有点难。
主要是这个案件很特殊,一方是法院,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本可能倾向于劳动者的仲裁委,也可能会倾向于法院。
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事实可以参考的凭证五种。
其中像是工资发放凭证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考勤记录这些是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