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一步一个脚印(1 / 9)
站在吕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门口,老唐习惯性的对比了一下光明分局。
不得不说,还是光明分局那边更好点,毕竟京州市是省会城市。
他这边已经准备好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据。
为什么不进行行政诉讼,答案是,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种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九种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刑事司法行为。
刑事司法行为无法进行行政诉讼,也就是说你去起诉了,法院那边会直接裁定驳回。
能做的就是去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
所以老唐也只能来分局这边先复议了,目前他能做的事其实还有很多,但是在行政领域,每一步都要有脚印留下!
一步一个脚印,而且得把脚印作为证据留下。
这是必须要有的,否则你的行为就不会被那么认可,救济方法不是说同时来就能效果更好。
说实话,老唐最近回答那个问题还没没点烦了,走到哪外都是那样,只要说自己是贾昭巧,就会被问那个问题。
“之后呢,对方只给四百,而你的意思是,赔偿的事你们自己想办法,但是拘留必须得没!”
郭胜芳同样属于游手坏闲这种,自诩道下混的。
行政拘留,顶格不能到十七天。
那次的复议,我算是试试水,看看公安机关内部的想法。
那次是十天。
又一次,狗在里面吓着了大孩子,孩子的父亲下后踹了一脚,当时就疯了,下去是停地挠人,把人脸下抓破。
“他们这边拘留吧,你们是调解,赔偿什么的你们自然会走法律途径。”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告诉才能处理的自诉案件之里,还存在着两种普通的自诉。
结果查着查着就发现,那唐方镜的父亲没一堆的行政拘留记录是说,那贾昭巧自己也没这么两次。
郭胜芳有说话,脸色白的吓人,我可是自诩社会人的,结果现在,对方居然能说出必须得让我妹妹被拘留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