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 阿尔布雷希特七世3(2 / 2)
至于说让传教士充当通译那就更不符合礼制了,传教士是啥?西番的行脚和尚而已,根本没有资格参与这种正式的官方活动,万一居心叵测转达错了某句话的意思,酿成过失该算谁的呢?
所以挑来选去,只能让袁可立勉为其难。他在海军里混了这么多年,耳濡目染的也和领航员、参谋们学了一些拉丁语,再加上海军总督的头衔,身份也算对等。
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行程,袁可立把阿尔布雷希特七世大公一行人用船送到通州,由锦衣卫接手,继续乘船沿着萧太后河抵达南海子皇庄,入驻欧罗巴教堂的院子,熊三拔负责接待。
为什么不入住同文馆呢?因为礼部事先并不知情,突然来了一点准备没有,到底该往南馆还是北馆安排、用什么样的礼仪、谁出面接待,都需要时间筹措。
古代汉人非常看重礼节,什么样的关系用哪套礼法是有定数的,过了、欠了都属于失礼。而失礼不仅仅是对客人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的贬低,所以在这方面半点不能凑合。
洪涛仅是问了问礼部大概的计划,就被告之得等一个多月才能准备好,然后就彻底放弃了。合算让客人干等一个多月不算失礼,索性就不麻烦他们了,还是由熊三拔打着欧罗巴神庙的名义接待吧,更省事。
至于说皇帝有没有资格单独与外国政府签订正式条约,准确的讲肯定没有,必须经过六部九卿廷议,正式拟旨用印才算生效。
不过洪涛有办法规避,他希望与西班牙王国签订的海上贸易约定只针对海上航线的开发与控制,并不牵扯到大明港口,所以朝廷批准不批准无关紧要。
西班牙国王又不认识大明皇帝的圣旨长啥样,更不知道大明朝廷的办公流程,随便写一张签了字盖了章就成。同理,自己也不清楚西班牙的办公流程是啥样,西班牙国王也可以弄这么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玩意凑数。
协议这种东西吧,在两个需要或者愿意讲理的主体之间才有用,但凡有一方不讲理,无论写得多符合流程也是枉然。既然这样就别太讲究形式了,只要双方能在利益诉求上达成一致,一个字不写也会遵守。
反之,将来某一天但凡某一方的利益诉求变了,肯定会想方设法不遵守约定。到时候唯一可以解决争端的就是武力,写再多字也是白搭。
西班牙人能遵守几年洪涛不清楚,反正大明帝国履行合约的年头肯定不会太长,待到来自北方的威胁得到彻底缓解,就算西班牙国王亲自来京城朝贡,磕头恳求,该撕毁也得撕毁,不带半点愧疚感。
没辙,这就是国家之间的准则,利益优先!只要能把利益拿回来与百姓分享,对外越不要脸、越遭人恨越是好领导者;如果天天和百姓争抢,转过头来去外面装大方,那就是家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