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凛鸦骑士小姐(2 / 5)
凡西娅说:他出生于都城,在从小在一家百货商店里当童工,没有十二岁以前的记忆,商店老板称他是外地商队丢弃的孩子,商会不忍放任他死去,便轮流抚养他长大。十二岁以后,他疯狂打工,为了偿还这十二年的抚养费,进入魔法学院学习也是为了赚取奖学金还钱。
也许,我真是某个贵族家的孩子?我的老爹因为一些迫不得已的理由将我丢弃,然后等他病重的时候派人找到我,让我回去继承家产?
凛鸦骑士小姐的一句话让伯修斯开始了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
“那就是像克莱维亚那样的咯。对了,你要学剑术吗?还是骑术?事先说明,我弓箭不太行,你要学这个可以去找格雷法,那家伙号称“心眼骑士”,人也确实挺小心眼的。”凛鸦骑士小姐依旧骑在马上。
“不不不,我就是想学剑术,我也想成为像克莱维亚骑士长大人那样的剑术高手!”
这句话一说出来,伯修斯就后悔了。
伯修斯啊伯修斯,你怎么能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话?骑士长大人是千古难遇的剑术奇才,岂是你能随便碰瓷的?
“这样啊,接着!”凛鸦骑士小姐说着,把长弓抛给伯修斯,然后从腰间拔出一把锋利的骑士刺剑。
“它叫“黑锋逆行”,是我拜托大魔法师温德罗斯亲自设计的附魔剑,你先拿着练练手吧。”
然后又把这柄漆黑的刺剑抛下来。
伯修斯手忙脚乱去接,差点被剑尖划破脸皮。
她可真心大!
伯修斯心里开始对他未来的老师锐评起来。
抚摸着剑身,身为魔法师的伯修斯能够感受到上面有元素在缓缓流动。
“风属性的附魔……”他喃喃自语。
听到他一语道出此剑的秘密,凛鸦骑士小姐眼前一亮,说道:“眼力不错啊。这柄“黑锋逆行”正是风属性的附魔剑,这可是大魔法师温德罗斯的本命属性,附魔效果十分强力!”
“有多强力?”
“收剑比出剑更快!”凛鸦骑士小姐充满自豪的回答让人掉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