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翻供(1 / 1)
拿到口供后,孙长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凯风一帮人立即进行整卷,并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一切进展顺利,检察机关很快将此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法庭审判现场,孙长征竟然当场推翻自己的供词,说妻子并非是他杀的,他是在公安机关的威逼之下才屈服招认的,办案民警曾在审讯室扯着他的衣领进行殴打恐吓,他感到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一时害怕才屈招了。
孙长征当着法官和众多陪审员的面请求调取当天的审讯录像,如果他说的不是事实,甘愿接受诬告罪的处罚,但如果他说的确有其事,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当天的讯问民警进行严肃问责,不然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检察机关立即派人调取了当天的审讯录像,发现当天的讯问民警苏凯风果然有揪着犯罪嫌疑人衣领的不当行为,虽然不曾像孙长征所说的那样进行殴打,却也存在恐吓威逼的嫌疑。
这时,肃静的法庭喧闹起来,陪审团开始七嘴八舌议论纷纷,矛头都指向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办案民警。
苏凯风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他感到有口难辩,他突然想起师傅老葛在病床上告诉他的话:“孙长征这个人阴险狡诈,一定要小心,别留下什么把柄在他手里。”他悔不改不听师傅的谆谆告诫,但现在为时已晚。
至于死者李美佳肩头的针孔,孙长征在法庭上解释说,那是妻子睡前自行注射减肥药物留下的,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家中卧室的茶几里还有剩下的减肥药和注射器,检察机关可以派人去查验。
经检察机关搜查,在孙长征卧室内,果然发现了几包未开封的减肥药和一只注射器,经过提取上面的指纹,死者李美佳生前的确曾经使用过。况且,注射器上面没有孙长征的任何指纹,李美佳肩头的“针孔”可能真的与他无关,他并不是杀人凶手,或者说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他就是杀人凶手。
由于证据不足,法院宣判孙长征当庭释放!
当孙长征踏出法院大门时,各大媒体的记者一拥而上,“孙长征杀妻案”早已在金州市闹得沸沸扬扬,成为了本市一个最新的热点话题。而如今,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丈夫却无罪当庭释放,并指控自己曾经在公安机关被进行“刑讯逼供”,这绝对是个爆炸性的新闻炒作话题,这帮以此为生的人正在犯愁找不着好的选题,闻讯后立即架着“长枪短炮”进行采访,回去以后取个亮眼的标题好大肆渲染一笔。
孙长征志得意满地从法庭走出来,对着媒体记者表示,他无辜受了不白之冤,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他要追究公安机关的法律责任,要为自己讨个说法!爱妻李美佳被杀到现在还没有找到真凶,公安机关却找他顶罪,这种行为说明警察不单是无能,而且很可耻,这是执法犯法,是对一个合法公民的犯罪,他要起诉到底!
第二天,新闻媒体就开始出现大量有关公安机关威胁逼供的负面报道,电视屏幕上孙长征现身说法,阵阵有词陈述着自己如何无辜被冤,如何被威逼招供,警察如何无能无耻。并且义愤填膺地说:“我多次要求警方快速破案,他们却狗急跳强,拿我这个受害人家属开刀顶缸,这样以来,公安机关可以一箭双雕一举两得嘛,一是堵住了我的口没人再催促他们破案了,二是他们可以领功请赏,升官发财,纳税人白养了这群白眼狼,我一定要为妻子、为自己讨还一个公道!”
一时间金州市舆论哗然,警方压力空前,刑侦支队长高明、办案民警苏凯风频频被纪委、检察院、公安督察等部门叫去“谈心谈话”。
最后,经过纪检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宣布了调查结果:苏凯风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必定存在威胁性举动,性质也是十分恶劣的,免去刑侦支队重案队探长一职,给予行政告诫一次,暂时退出此案的侦查工作,严肃进行自我反省。
嫌疑犯孙长征逍遥法外,师傅至今重病在床,免职、告诫这些处分苏凯风都可以接受,但在这个关键时候,不让他插手孙长征涉嫌杀妻案,苏凯风有一千个一万个不甘心。
高明知道他的这位下属心里极不舒服,他虽有护犊之心,也力争过好几次,但是苏凯风在审讯过程中的确有不当行为,这是上级的决定,他也没办法。
苏凯风在收拾办公用品时心想:“这样一个结果,是孙长征提前预谋设计好的,他就是要激怒他,然后将计就计玩他一把,他太低估孙长征了。如果师傅老葛在,一定能识破他的诡计,一定不会让孙长征这么轻意摆了他一道儿,如今自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想到这里,苏凯风停了下来,把一摞刚收拾好的材料狠狠地摔在办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