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与之同行(1 / 4)
旅馆同时兼营餐馆,伙食不错,比宫里的好吃便宜实惠多了。他在想,要是以后自己身份暴露,然后以太子身份在这里题一行字“此地饭菜善于皇宫数倍尔”会发生什么。他呵呵一笑,于是心满意足地享受起了他的早餐:一块烧饼,一碗酱卤肉外带小半碗蔬菜沙拉,一份鸡蛋,能把他吃到饱,加起来29铜钱。
他没和商队的人一起吃,主要是社恐人嫌…咳咳,主要是嫌太乱。而且那还有一个敌视自己的小姑娘呢!
商队经此地补充过一次物资之后会一路前往长河郡,来自西南的棉帛经怒涛(江流名后会被统一运送到这里,分发往近四分之一个国家的城镇,这便是喜多一行人最终的目的地。
其间共两千里路,需要他们近三个月的奔波,而后换得一年的食粮。
商队的日子很苦,但能让他们吃饱饭,甚至让他们有余钱养老。这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很难得的事情。
因为中原及北漠的土地不适合种这些,绵花和布帛往往可以卖到极高的价钱。同时他们也会将来自中原的粮食销往南域,一年约有三十五两银的赚头。
季明因为付过钱,可以坐马车里面,那他自然不会去骑马。
顺提一嘴,季明前世虽没见过马,但这个世界的马和季明前世所了解的绝不一样。个头很大,一米八的季明(千秋拂月刚刚过马背半个脑袋的距离,真正的马有多大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原来世界绝对没有马能拉着那么沉的马车一天跑上三四百里路不喘气!人家千里马可是就载光了个人啊!
季明整日就躺在马车里看书,羽裳出于好奇过来于是过来问了书的内容。
鉴于她不识字,季明捧着一本《一觉醒来,我成了xxx》随口诌道:《一国往事,xxxx篇》。
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压根没有注意到少了个字。她走向火堆,“喜多叔,刚才我打了只兔子,帮我烧条腿,多放辣酱。”
季明抬头道:“能分我个麻辣兔头吗?”
只见羽裳抽出她的侍剑对着兔子头便是一刀,她掂着兔耳朵往季的脚边一扔,淌着血的兔头顿时血淋淋的到了季明旁边。季明急忙躲了过去。
“想吃自己做去!我凭什么分给你啊?兔子还是我自己打的呢!”羽裳道。她对季明的恶意再度表现了出来,并且全然忘记了当时关于害怕严意报复的担心。
季明没说话,起身拍了拍衣上的尘土,往直回到了帐篷。
还是屋里好,外面阳光太刺眼,今天晒的太阳够多了。
他挺感谢这里的落后技术的,以致于那些低质量的书籍决无印刷的机会,不像他那个时代,一切都因多而贱。
至于羽裳,他不想、也懒得理。她爱胡闹就由着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