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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节:难敌岁月(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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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寿命短暂的种族,人类自古就十分憧憬永恒不变的事物。

黄金在人类社会与文化当中有着极高的价值,受其影响,侏儒和矮人也相当重视。但寿命位居五族之首的精灵却对此并不狂热。

金子的特性是独特的。便是再坚固的钢铁也会氧化生锈,时间久远了不论是何等有名的宝剑也会变成锈迹斑斑破损的锈铁片。但黄金却不同,一万年前埋藏于大地之中的金饰一万年以后再拿出来仍旧闪亮如新,它是一种神奇的金属,人类自久远的年代起就发现了这一点,不论对黄金做些什么,它始终还是能够保持自我。

这仿佛抵御住了岁月侵蚀的贵金属,为寿命短暂的人类所痴迷。人们在其之上寄托了关于一切能够永恒不变的希冀,将黄金作为至高无上者的装饰也成为了遍布里加尔世界各地的行为。

王的丰功伟业被刻在了金子上,被刻在了坚固的石碑上。世人渴望一切就这样持续下去,因而开始以“万岁”“长存”之类的名词称呼王室与王朝,帝国与帝皇。

但没有什么,真正是一成不变的。

王朝可以只在一日之间就倾覆,号称无法被攻陷的堡垒可能在反应过来之时就已经插上了敌军的旗帜。

在如是的现实情景之下,“故乡”也就成为了一个暧昧模糊,让人憧憬,却又怯于伸出手去触碰的概念。

不论是因战乱而流离失所,还是因为其它一些原因背井离乡。在游子的心中,故乡这个词总是占据着一个独特又复杂的地位。

它若即若离,一方面使人向往,另一方面,人在外流浪的时间越是长久,回归故乡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并非不想回去。

并非不想再一次感受那些曾经的美好事物。

只是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恐惧于自己归来之后一切却已经物是人非。

分明是自己长大的地方,分明各处都曾有自己留下的深刻回忆,可却再也找不到曾在这儿一同欢笑、一同仰望星空、一同立下约定的人。

若没有回归的话,回忆就还能保持着它的美,拥有一种牢不可破的光环,成为心灵孤寂之时的依托。但若是回来,却发现沧海桑田一切都已经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那么戳破了这一切内心当中最后的一分希冀也荡然无存。

如是的恐惧,与人类的历史相伴相生。相关的故事数不胜数。有一首已经不知出处被以好几种语言传唱的歌曲,其歌词内容便大抵如此:

“一名少年迷失在森林之中,遇到了精灵与他们共同进餐。只度过了一个下午,回归了家乡却已是七年之后。父母早已双亡,村里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谁。

他所讲述的故事无人听信,人们只当他是一个醉汉打发到了村庄的边缘去牧羊。

他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自己的故事,一直到死去为止。”①

即便身体有可以归去的地方,只要有钱,只要还能工作,就还能找到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但内心深处早已完全失去的故土,却让灵魂连安息都没有办法做到。

作为洛安人的米拉多多少少对此有些了解,但依照她目前所知来想象的话,只怕自己的老师对此的感悟要远在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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