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探索篇】案情推演(1 / 3)
面对杜侑安的提问,何法医思考了一会儿,说:“您的想法很正确,但也并非不能解释。根据以往经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死者在犯人实施首次犯罪后并未真正死亡。这点可以从死者后脑勺的生活反应得到证明。死者后脑勺的锤击伤,伤口周围略微发红,还伴随一定程度的炎症出血反应,是明显的生前伤。在此前提下,可以推断,犯人首次犯罪与第二次犯罪之间存在时间间隔。而这段空余时间则造成了犯人的凶器转换。换言之,犯人应该在现场滞留了一段时间。我们通常认为犯人滞留在现场存在两种目的。”
“清理犯罪现场或者寻找既定目标物。”杜侑安抢答。
“没错,我们不妨假设犯人的本意并非谋杀,因此他才未在首次犯罪时痛下死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人在主观意识上判断死者已经死亡。”杜侑安补充。
“确实有可能。无论以上哪种假设成立,犯人在首次犯罪后,为了便宜行事,将钝器搁置一旁,但他也没想到,死者会在中途苏醒过来。在这种情况下,犯人掏出匕首,再次作案。之所以判断匕首由犯人随身携带,是考虑到案发现场为浴室,不存在就地取材的可能。当然,从理论上讲,犯人也可以先离开浴室,去其他房间找匕首,然后回浴室捅被害人两刀,并致其死亡。不过,既然钝器就在身旁,这个方法简直是舍近求远的典范了。”
“也会显得死者很蠢,明明有很多机会逃跑,却一次也没抓住。”杜侑安说,“但何老师,我发现这个推论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您说犯人的匕首可能是随身携带的,那犯人为何不直接用匕首而用钝器呢?钝器之所以被称为钝器,是因为它的体积和质量比一般道具更大,作为犯罪工具,它是行之有效的,但代价是不容易携带。”
“如此说来,确实矛盾。犯人第一次锤击死者后,去了其他房间,顺手拿了把匕首,然后看到死者还活着,就用刀刺死了他?不对,犯人为何要顺手拿匕首呢?除非……”
“除非犯人的目标就是匕首。”杜侑安无奈地说,“看起来我们走向死胡同了。”
何益生收起道具表示赞同:“仅就目前从尸体上搜集到的信息来看,确实存在很多违和的地方,我们需要收集更多信息,来剔除不合理的假设,以建立更完整的逻辑架构。”
“说的也是。如果只是发散思维,而不去求证,那将与真相背道而驰。贸然推测的结果就是误导调查方向,贻误破案时机。”
“只有眼见与心见协调统一,才能还原真相。”这是杜侑安某位挚友到海外游学前告诉他的。
“另外,杜警官,尸体后脑勺的锤击部位有金属粉末残留,目测是铜漆,具体成分待定,需要回实验室进行下一步研究。”
“也就是说,其中一种凶器可能是铜棒之类的钝器咯。”
“可能。”何法医这次说得相对保守,“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生前没有激烈反抗的迹象,指甲缝中也没有皮脂残留,通过dna检测追踪犯人可能无法起到实质作用。”
“所以,死者和犯人的打斗过程发生得很快,死者除了躲避几下攻击外,基本没有反抗啰?”
“恐怕是这样,或许钝击伤起到了降低死者反应的作用,导致他在第二次谋杀发生时完全处于被动防守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