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舔狗”一词的由来(1 / 3)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走出家门。看着依山傍水的大学校园,我深深地迷恋上了它。这里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自由的、无拘无束的,让我本能的就想释放天性与热血。
本想在大学里好好地表现表现能有一番作为,可却事与愿违。大学三年,我却心甘情愿地做了两年的“舔狗”。
刚入学的时候,我就被我们系的系花林曦瑶给迷住了。
她比我高一年级,是我大二的学姐,也是我的老乡。她家住在峰峰矿区,家里是做煤炭生意的,名副其实的白富美。
俗话说的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就是因为她,我改变了自己刚入学时候的豪言壮志。
入学的那天,身为学姐兼系文艺委员的她在报名处热情地接待了我。知道我们是老乡后,她对我更加热情了。
她陪着我报名、办饭卡、找宿舍、帮我铺床叠被,一直忙前忙后不曾休息。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的热情让我舒心至极。
在以后的日子里,瑶瑶更是对我照顾有加,她的热情深深地触动了我柔软的内心。单纯的我以为遇到了爱情,就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
可是她那默棱两可的态度却让我抓心挠肝。
她的热情让我心神荡漾;
她的美丽让我无法自拔;
她的富有让我欲罢不能;
如果能够得到她,我就可以少奋斗三十年,所以我的动力无限。
那个时候我认为她就是我的一切,为了她,我愿意做任何事情。
瑶瑶喜欢唱歌。没有音乐细胞的我就花了五千块钱办理了学校北门口“星光唱吧”的至尊会员,然后没日没夜的在里面练习唱歌。又花了五千块钱高薪聘请了音乐系的师哥做我的私人教练,教我唱歌。
半年后我在大一迎新春歌唱比赛中一路过关斩将夺得我们系的歌唱冠军。可是在背地里同学们却嘲讽我为“跪舔情歌小王子。”
当我得知这一外号后,只是轻蔑一笑。哥只是个实诚人,哥的目的无人知。
瑶瑶喜欢高的、瘦的、帅的。
我就拼了命的减肥,每天只吃一个西红柿和半个馒头,操场上每天都能看到我挥汗如雨的身影。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我就从二百斤瘦到了一百二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