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倒霉的朱御史(1 / 3)
“石天,对于朱御史的说法,你有什么看法?”见没人说话,李世民便对台下的石天问道。
牛致远他是打定主意要拿下的,丢官入狱不至于,但是贬谪出去还是必须的。
相比石天,这个牛致远就不值一提了,可是牛致远掌管长安的治安,石天整天在长安活动,如果还把牛致远留在长安,万一伤了石天,那可就亏大发了。
把牛开路送进去了,必然会得罪牛致远,斩草不除根,必成祸患。今天既然把事情闹上朝堂了,那就必须一次性了结掉,要不然,他也不会连牛致远一起告了。
想到这里,石天开口说道:“如朱御史所言,在牛致远的治下,长安百姓生活安定,无其他不法之事,为何唯独牛开路行不法之事未被追究刑责?
贞观六年九月,在长寿坊,牛开路因在吉庆银器店摔了一跤,便让店家赔偿其一百大钱,店家不从,牛开路纠结闲散数人,将店家的腿打断不算,还讹了一贯钱的赔偿。此事朱御史可知?”
听到石天发问,朱御史答道:“此事本御史知晓,是牛开路自己所为,牛致远并无参与。”
石天接着又说道:“贞观七年三月,在西市,牛开路与大通坊一人同时看中一个白玉侍女,为争此玉,牛开路率人将大通坊民打瞎一只眼睛。此事朱御史可知?”
听到这话,朱御史不以为意地说道:“此事本御史也有耳闻,亦无牛致远参与。”
这两件事情都是石天听云宛儿说的,为了劝石天远离牛开路,云宛儿将这两件旧事说了出来吓唬他。
听到朱御史确定了这两件事情,石天也觉得差不多了,于是接着说道:“刚才听闻朱御史所言,在牛致远的治下,长安百姓安居乐业,安定祥和,所有不法之人都已伏法。可是,为何唯独牛开路没有伏法?
身为长安县尉,又是牛开路的叔父,牛开路的不法行为御史大人都知道了,长安县尉不可能不知道吧!知而不办,那就是渎职。
作为长安百姓,草民年幼,都知牛开路此两桩不法之事,想必其作恶之事不止于此,长安县尉牛致远因不法之人是其子侄却闻而不见,是为包庇。按大唐律,不知此二罪该如何判罚?”石天瞪着朱御史问道。
听到石天如此质问,朱御史却不敢再言了。牛致远是他的朋友,能拉一把自然是好的,可是拉不起来了,他也该果断放手了,要不然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臣马周弹劾御史朱之乐视百姓疾苦而不见。御史之职,风闻言奏天下不平之事,朱之乐明知牛开路不法,牛致远包庇而不奏,有失职之嫌!”
正在朱御史准备放手的时候,没想到同为御史的马周突然跑出来发难。
这也难怪,他跟马周还是有些过节的。
李世民曾规定,官员出差不可吃肉。之前马周作为御史到下面去视察,一时没管住自己的嘴,吃了只鸡,就是这朱之乐跑到李世民面前弹劾。为了保护马周,李世民只能昧着良心说鸡肉不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