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一拍即合(3 / 5)
但是这样一来的话,海昌必定就能够从中获利了。
最终还是魏珍的劝说起到了效果。
丁小桃个人花2万买下《后来》这首歌的演唱权。
陈初一作为词曲作者,占全部收益的5%。
丁小桃作为歌曲的演唱者,占另外的5%!
海昌和丁小桃分成的,将会是她自己的5%这部分。
然后这首歌在音乐平台上的抽成,也全部由丁小桃这边支付。
丁小桃作为二线顶尖的女歌手,在平台的分成这方面,会有一定的优待。
但说实话优待不多。
一般平台和歌手的分成是37分。
丁小桃这种大概是28,也就是平台拿2成。
毕竟音乐平台推广宣传也都是要花钱的,人家也是要挣钱的。
所以拿2成并不算多。
剩下的8成里面,有5成是陈初一的。
丁小桃只能拿再剩下的3成,这3成还需要跟海昌分账。
丁小桃和海昌的合同是46分成。
毕竟公司推艺人,也是要花费大量的资源,和大把的资金。
但公司是要挣钱的。
所以他们前期对艺人的培养、包装,就是为了艺人成名之后,能够替他们把钱挣回来。
而丁小桃的这部分里面,还要包含经纪人的分成。
丁小桃唯一能占大头的,就是和魏珍的分成比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