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你怎么证明,水果是什么时候坏掉的?(2 / 3)
隐隐能听到林老实的话,对他这种倒打一耙的行为,张林仅仅只是不屑的笑了笑。
很快庭审正式开始了,众人陆续进入了法院里,那些想要进入的记者,也通通拦在了外面。
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秉着尊重未成年人隐私的原则,这次庭审并没有在法院主场进行,而是在旁边的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比主场要小很多,看起来也没有那么森严。
首先,在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双方正式落座。
审判员是一名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名字叫做余林,审判经验非常丰富,是一名非常不错的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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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落下,发出一道清脆的声音来。
“羊州人民法院,今天就原告张林与被告林威(徐乐,吴涛,张磊就故意损害财产案,依法进行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余林独自审判,书记员陆远担任记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因为是对未成年人的审判,这次案子适用到简易程序,简单几个环节走完,
余林敲响法槌。
“下面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第一次打官司,原告席上的张林不仅没有丝毫紧张,反而感觉莫名有些兴奋,身体中血管的速度都开始加快,拨了拨手上的戒指,张林说道。
1:被告在星历七百二十三年五月六日,在我所住的小区,关掉了我门口的电闸,手段极其卑鄙恶劣,致使我冰箱里共计十二万元的水果通通坏掉,财产损失达到十二万,并且被告在我门上泼上了红油漆,导致我心理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2:申请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共计12、误工费18元、交通费3元、鉴定费2元、精神损失费:2合计赔偿;343
3: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张林侃侃而谈,全然没有理会已经呆滞住了的众人。
大哥,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在说什么。
好家伙,这十多万的水果,大家都忍了。
你这个二十多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也是真的敢张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