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陆歌:爱丽丝,不要贪杯!(求鲜花,求评价票!)(1 / 2)
“他现在杀丧尸如此轻松,刚才必然是故意被丧尸追,让我被抓伤!我与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样?!”
史宾斯想破脑袋都想不到,他偷取丧尸病毒和解药,并打翻病毒的事,陆歌早就知道了。
众人在陆歌的带领下,冲出一条血路,其实也就是陆歌在前面杀丧尸,其他人在后面赶路。
等众人都跑进了一个出口,陆歌看着后面蜂拥的丧尸,对大家道,“你们先走,我将这些丧尸杀了,免得一直追杀我们!”
大家都异常感动,“宋,本来你自己走,早就可以离开了,为了我们这些累赘,你太伟大了!”
许多人都满含热泪的看着他。
陆歌摆了摆手,“大家都是队友,我岂能一人离开,好了别说了,快点进去吧”
这正气凛然的话,又将这些人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陆歌在心里补了一句,“带着你们这些拖油瓶还不是任务需要,而且杀丧尸有奖励,我何乐而不为!”
爱丽丝也一脸崇拜的看着陆歌,喃喃道,
“我家的宋,真是太帅了,我快爱死他了,该怎么办,要不要对他表示下,他会不会骄傲?!”
陆歌一愣,“你家?我啥时候成了爱丽丝独有的了!我是全体妹子的好不好!”
“爱丽丝宝贝,难道你不该有点表示?”陆歌回头对爱丽丝说道。
爱丽丝也不矫情快走几步,玫瑰般的嘴唇就按了上来,热情如火。
陆歌搂着爱丽丝的毫无赘肉的细腰,蒙了,自己穿越后的初吻就这么没了!
“好了,我虽然好,也不要贪杯,你快点与他们进去吧,我一会就到”陆歌轻轻推了推爱丽丝,持剑朝丧尸杀去。
众人一阵无语,什么时候了还要撒狗粮,难道不知道大家都饿了嘛?!
马特没有来的心中一疼,他这一段路对爱丽丝产生了好感,美丽,冷静,一脸英气,做事果断,完全就是大女主的特征,“可惜被宋,捷足先登了,不过貌似宋确实比我厉害很多,不但是电脑专家,剑也舞的这么厉害!我服气。”
“噗,噗,噗”
陆歌所过之处,丧尸人头滚滚,身躯不断的倒下,短短几分钟,他已经斩杀了几十只丧尸,剩下的几只零零散散的丧尸,也被他快步过去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