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猾(1 / 4)
与普通野猪不同的是,此兽的毛色青绿,前颊长有一片白毛,唇齿间露出四枚长牙,煞气腾腾。
摊主也是一个巨汉,背负两把石斧,他见木冕等人驻足细看,身体探前,声如洪钟:“这头当康幼崽是我从钦山所盗,天下少见,才三个月大,就适合当斗兽。卖,卖五枚,不,四枚怪兽兽核。”
几人倒吸一口凉气,三个月大的当康就如此巨大,成年后会是咋样?想想就打心里发颤。
还有,售价要四枚怪兽兽核,别说木冕,就算整个石岩部落搜刮一空,也未必凑得够。
三人忙不迭离开,只把巨汉晾在原地。
他喃喃自语道:“怒河一带就没有见过世面的,就算是大型部落,也是一股小家子气,看来你是卖不出去了。”
他将头转向当康幼崽,那头小车般的小猪崽讨好般嗯哼了两声,又把目光瞄向一旁的恐龙肉。
“吃吃吃,就知道吃,要不是你太能吃了,老子也不会把你卖了。”
巨汉无法,将旁边的恐龙肉撕下了一大块扔给了当康幼崽,后者毫不客气,狼吞虎咽几口吃光了。
它还想要,巨汉怒了,砰砰砰狠狠砸了几拳,砸得小猪崽晕头转向,只能趴倒在地。
他是一名独行者,一直在漂泊,寻找晋阶的契机。获得四阶怪兽兽核对他来说,比打蚊子还容易,但当康幼崽却是可遇不可求,可他没有想到,偌大一个怒河流域,竟然没有一个部落是识货的。
木冕在看犬。
宠兽卖场也有不少犬类,但仅仅用来当宠物而已,没有人会带出去打猎。
在原始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喜欢猎犬,因为,相对于恐龙来说,犬只太小了。在原始世界,巨犬都是联群成队的,在野外,单独一只solo,活不过一天。
木冕心目中的“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在他看到所有犬类后,心思就破产了。
最大的犬只,也不够霸王龙一口吃的。
还是找大中型斗宠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