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失权(2 / 2)
竹泽看着手中的证据册,继续往下念。
这位律师并没有停顿下来,给原告发表质证意见的时间。
显然,在竹泽的构想之中,原告是不可能对第二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因为第二组证据的这些刊稿信都是千真万确的,都是美希子自己亲自发表的成果,绝无进行质证的可能性。不可能对这些刊稿信本身有任何怀疑。
然而,正当竹泽往下念之时,骤然之间,又是一个男声响起,打断了她的举证。
“下面。原告对被告代理人出示的第二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这个有些冰冷、带有着玩世不恭语气的男声再度传入竹泽的耳中。
竹泽不由得顿了顿,抬起头来,有些难以置信。刚才,这个北原律师扬言要对京都地方议会的文件进行违宪审查,竹泽就已经觉得他是在乱来了。而现在,对于一组根本不可能被质证的意见,却硬要发表质证意见,这毫无疑问是更加乱来。他……他是在开玩笑吗?这种证据有什么好质证的。
他是在拖延时间。
很快,竹泽作出了判断。
这本来就是一起无比荒唐的官司。既然胜算本来就已经十分渺茫,那么对方代理人必然不会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法律论证上。相反他会尽一切可能地进行一场“表演式”的作秀型庭审,来搏媒体的眼球,越是无理取闹,越是夺人注目,就越能引起轰动的效应。
竹泽当然没有必要去阻止这种作秀式的庭审表演。因为越是这样做,只会越招致法官的反感。在法庭上进行“无理取闹”,那简直是自取灭亡。
北原手上拿着对方的证据册,翻动到了竹泽举证的那几页刊稿信,用手指了指上面邮件的发件信息,露出了微笑。
一个有些顽皮的微笑。
一个带着几分恶作剧意味的微笑。
一个像是故意带着几分夸张和坏意的微笑。
下一秒钟,北原的声音响起道,“裁判长。请留意这两份邮件的发信时间。邮件相关的发信时间为今和5年4月13日。而此时,原告代理人已就京都大学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一旦开始,行政机关即不得向第三人收集证据。此即为证据失权制度。”
证据失权制度
所谓证据失权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一项制度。即证据失权制度为行政机关设定了更加严苛的举证义务。例如,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但逾期举证的话,即视为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时,没有相应证据。再比如,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诉讼一旦开始,被告即不得收集证据。证据失权制度的设立,在于督促行政机关必须要依法行政,只有在掌握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作出行政行为
只听得北原继续道:“现被告所出示的两封电邮形成时间均为行政诉讼开始以后,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京都大学已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就此,原告代理人请求法庭否认被告所出示两封电邮的证据资格,并视京都大学在作出撤销我当事人博士学位决定之时,未掌握上述两封接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