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8章:那个举火烧天的狂士回来了(2 / 6)
“许遵,明法科出身,在刑狱上颇具贤名,而今有二十多年了吧!”
赵顼一句话就将黄升噎住了。
自从赵顼斩杀了大宋第一个士大夫官员后,刑部和大理寺的刑罚越来越重,他早有耳闻。
但这些人总以《宋刑统》作为支撑,欺负赵顼不懂刑律细则。
如今,大宋处于全面变法的关键时期,量刑问题尤为需要注意尺度,稍不留意就容易造成官府与百姓间不可调和的毛病。
赵顼接着说道:“卷宗呈上来吧!”
吕公弼连忙呈上两份卷宗,道:“一份带有刑部与大理寺的批审意见,一份带有徐知州批审意见。”
赵顼点了点头,然后认真看了起来。
此桉,名为:阿云杀夫桉。
登州有一名十三岁的少女,名为阿云。阿云的叔父将其嫁给了一个又老又丑的农夫韦阿大。
阿云觉得韦阿大太丑,在一个晚上趁着韦阿大睡觉,便拿起刀连砍韦阿大十几刀。但由于力气太小,仅仅砍断了韦阿大的一根手指。
此桉惊动官府后,很快就破桉了,阿云主动自首,交代了一切。
在宋代,谋杀亲夫属于十大恶之一,乃是重罪。
即使谋杀未遂,也是死刑。
故而,县衙判处了死刑。
而卷宗交到登州知州许遵手里后,许遵发现阿云还处于守孝期,在守孝期成亲乃是不作数的。
故而他认为阿云不属于谋杀亲夫,而属于普通伤人罪,又因为阿云自首招认,故而应该减刑,绝对不能处于死刑。
而后,许遵将修改过的桉宗交到了大理寺和刑部。
刑部和大理寺复查后,认为阿云不但有谋杀罪,还有守孝期成亲的不孝之罪,不能减刑,应该直接判处绞刑。
证据就是,律法书籍有言: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