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不保夕的电厂(1 / 4)
穿上崭新的军装,少尉肩章熠熠生辉,林莫凡对着镜子照了照,意外地发现非常合身。
戴上军帽和太阳镜,当那骇人的褶皱被遮挡后,林莫凡对着镜子微微露出笑容。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军装以后,却是很提气。”
见外型无可挑剔,林莫凡便将手枪放进枪套,然后挂在武装带上,之后兽爪匕首也挂在另一侧,再照了照,发现除了帅气,还多了一股肃杀之气。
众目睽睽之下,林莫凡不想动用自己的变身能力,所以在没有骨甲保护的情况下,他不得不将厚重的铠甲打包起来,准备带到电厂。
这增加了大量行李,整理一下发现,各种东西加起来,足有上百斤。
城防军的话,林莫凡不敢尽信,所以东西还是自己准备比较稳妥,故而他连被褥都带上了,加上备用的皮靴,整整四个大包,如果不是有力量系支撑,恐怕仅这些行李,就让人一般人双腿发软。
看了眼时间,正值早饭,于是穿戴整齐的林莫凡下了楼,当即菜香扑鼻,不禁咽了咽唾沫。
所有人都知道今天林莫凡要入伍了,故而早饭准备得格外丰盛,除了煎鸡肉,还有蔬菜沙拉和小咸菜,以及特意煮好的豆子汤。
“城防军的伙食,不可能有这么好啊。”
看到餐桌上丰盛的菜肴,林莫凡不禁哀叹,这种好日子,恐怕接下来的三个月,是没有了。
“老板,祝你一路顺风。”
郝佳打开一罐不知道过期几年的可乐,林莫凡笑着顺手也打开一罐,微微有点儿发苦,口味还略显清淡,显然是因为存放太久,里面的糖浆有所沉淀。
不过也很好了,众人为林莫凡送行,这份心意,他领了。
简单地客套几句,众人在大早上就开始胡吃海喝,小蛛对可乐的味道非常感兴趣,结果喝了几口后,竟然开始没完没了地打嗝。
“没事吧。”
林莫凡拍着她的背,关切地问道。
摆摆手,小蛛示意自己没事,不过看着可乐的眼睛直发光,似乎对这种饮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着小妮子如此,林莫凡露出宠溺的表情,心想等自己回来,一定帮她多搜罗一些回来。
就在这顿饭吃到尾声时,门外传来刹车声,只见两个人走了进来,正是周子瑜和魏维山。
“哟,正在吃早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