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七章 萤初(5)(2 / 2)
咦,老哥,是情书诶。沈萤初弯腰去捡,只大概的看到了上面的几个字,立刻会意的说了一句。
因为她看到了那上面写着的相濡以沫,执子一生。
那种年纪的小姑娘,在看到情书的第一眼就是新奇,然后便是觉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高兴个什么劲啊?又不是写给她的。
沈覃一听,不等自家妹妹伸手去捡,已经眼疾手快的把纸片给捡了起来。
小爷我几百年没见到过情书
了,咳咳,让我看看。沈覃无视萤初黑着的脸,居然一本正经的念了起来: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这是什么意思?.
老哥,我真服了你了,这是《鹊桥仙》里的片段。没想到向你表白的姑娘还挺有才华的,我认可了,是不是应该先叫一声,准嫂子?
去去去。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公子陌上如玉无暇,倾世难忘此间独一,衣袂飘绝独怜胜雪……好长的形容词啊,真是难得,我真的有她话里写的这么好吗?沈覃握着手里的纸片抖了抖,嘿嘿嘿的笑了起来,模样有些许的……猥琐。
而沈萤初,看向了坐在右手边的白泽,两人对视了一眼,都默契的低下了头。
还好那姑娘没留下署名啊,这么明显的赞词,怎么听怎么都像是在形容白泽的吧?
公子如玉肤白胜雪,除了白泽之外,沈萤初还真看不出来自家老哥那偏麦色的皮肤哪里似雪了。
只是,为什么像是写给白泽的情书,会出现在沈覃的书本里呢?沈萤初长舒了一口气,心道:这还真是个奇妙的误会啊,不过看白泽哥的表现,他似乎并不打算回应,而且甚至都没有开口点明。
这样最好了,既然是个误会,那就让它成为一个完美的误会吧。
白哥哥应该也收到过不少的情书吧?说这话时,少女试探的小心思一览无余,不过只有她自己察觉到了。
是收到过不少。白泽说着,把一页写好的纸叠在了厚厚的稿纸上,不过白某无心婚事,所以都回绝了。
为什么?白哥哥你的条件那么好,哪家姑娘不喜欢?比我哥强多了。
呵,他呀,他才不会成婚呢,这小子早就说了要打一辈子光棍。沈覃幸灾乐祸的说,龙飞凤舞的在纸上划了几笔,手头的纸就被沈萤初给抽走了,揉成一团扔在了地上。
老哥,你再飘了到时候字迹对不上我看你怎么跟夫子解释。沈萤初愤愤的说着,见身旁的少年没了动静只是一直低着头,目光落在纸上,她动了动唇,有些失望的低下了头。
不成婚吗?倒是也有听说过,有一些人似乎不喜欢婚姻,甚至认为婚姻家庭就是束缚,是累赘。这一点,对于孤身一人的少年而言,或许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