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1)
不短的时间没有码字了,但想想这么长时间没有码字,还是挺高兴的(划掉。
原来国庆还想多码一点的,还是对自己的懒惰缺少正确的认识,先欠着吧。
仔细想想,小说好像对我不是那么迫切,也是,但既然开始了,就还是要坚持下去。
有人在看我是没想到的,还以为自己这种水平会被喷的,看来连被喷的资格都没有啊。
我想再好好考虑一下小说的事,不然这本小说只是我思维的渣滓罢了。
我想重写一点,但是有懒得改,我知道自己文字的苍白,改进的空间很大也算优点吧。
水了不少,但是又不收费,将就看看吧,毕竟到时候我也要回来回顾一下自己的心路。
试着重写一点吧。
他坐在公园的石凳上,凳面光滑而僵硬,就算他放松全身也无法于石凳完全贴合,或者是他无法做到真正放松吧,就像带久眼镜导致无法摘下,习惯会渐渐改变一个人。光线不是很强,被树枝层层遮挡,凳面有些冰凉,但不至于刺骨,对他来说,已算温暖。单薄的衣衫,宽松的夹克,简单的黑色长裤与黑鞋,杂乱的发型掩盖眼神的沧桑,他就像一个混混,一个有故事的混混。
他坐在凳子上,占了半边,不知道应该做点什么,迷离地看着远方,双手搭在凳脊上,手指不断略微调整或轻轻敲击,不知道在想什么,或是有点尴尬。
他坐在凳子的另一端,看着书,白色的外套和俊俏的外貌,和边上的混混格格不入,阳光恰好避开他的书面,似巧合,他就静静地看,静好。
福尔摩斯真的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思来想去,最后打算抽根烟,生硬地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烟盒,却没摸到打火机。
福尔摩斯冷静下来,刁起一支烟,说道,“喂,给我点个烟呗。”还顺便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
我很想讲讲福尔摩斯在本书里后面会成为怎样一个人,但是很明显,我还不能说。达不到设想,我和你们也许都会失望吧,所以我不说,说不定到时候还能有几分惊喜,或许我到时候也一个人抽烟,一个人落寞。不过我不抽烟。
我好像不是很会写长镜头,似乎只能写写一个个画面,或许是我取这个书名的原因之一?不过那样好像我还在书名里打了错别字?时间晚了,睡了,有空再把这张码好。
没空?没空那就算了。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