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踩踏(1 / 5)
北城外,潜出城外的紫云山二当家正在一帮聚啸而来的贼众之中,看见城内烟火烧了起来,抵近城边侦察的人传来报告说,听到城内有喊杀声传来。
很明显,是城内的内应已经发动了。
果然不久就看见城门洞开,有十数人涌出,挥舞一面白旗,还有人不断对外挥手,透过城门洞,可以看见后面街道上尸体横七竖八,到处都是。
“大事成了!”
二当家使劲的挥舞了一下拳头,身边那些山寨匪首个个兴奋。
“快冲进去!”
贼匪如何按捺的住,不等头领下令已经争先恐后朝城门冲了,抢劫整个县城啊!这么肥的肉。
“妈的,这些贼娃子,看见吃肉跑的比谁都快!”
这几个头头嘴里骂着,也是生怕落于人后了,个个拍马冲了出去。
这队伍又不是一家的,谁抢的快自然是谁的得益最大。
人心就是这样,如果是单独一家肯定会谨慎的多,队伍一多,人一多就总有想抢先的,这有一人抢跑,你不跟上就觉得吃亏了,尤其是大利在前,眼睛都能够直接看的到的时候。
客观理性谨慎就会被盲流和蠢货们裹挟,脑袋一热,别人都不怕,我要不也抢快点,恐怕汤都喝不上。
这种心理下,聚集起来的队伍瞬间大乱,嗷嗷叫着,漫山遍野的蜂拥往城门洞奔跑。
那些匪帮,即使尚有清醒的头目,又哪里还约束的了自家队伍。
贼就是贼,真有那令行如山的能耐也不至于当贼了。
乌合之众说的就是他们。
勇于私斗怯于公战,是一切黑帮,土匪,流氓,游侠儿,此类贼子的共同特征,真遇到有组织有严明纪律的军队就不堪一击了。
这些贼众说起来聚集了十多个大小山寨,毕竟江夏人也在背后出力,鼓动许诺了他们很多好处,最关键的是为他们背书。
成功了不但劫掠无罪,还能够洗白成为以后的官兵,吃官粮,这天大的诱惑无人可以抵御,一个县城啊!任意他们抢劫虏掠,一呼百应,能来的都来了,这加起来就有一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