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需要卖惨!小资情调!(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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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孤儿,刚出生就被抛弃在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长大。”
“不知是生父将我抛弃的还是生母将我抛弃的,或许是两人一起将我抛弃的吧。”
“孤儿院的人捡到我的时候,在我的襁褓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写着我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姓名叫郑星,出生日期是1988年11月8日。”
“少年时我曾被一对夫妻领养过,因为我性格很孤僻又体弱多病,仅被领养两年就被领养人退给了孤儿院。”
“我没有考大学,成年后我就离开孤儿院打工了。”
“我做过夜宵店洗碗工,发过传单,做过酒店收银员,做过夜店服务生。”
“而我最喜欢的是唱歌,我是在少年时喜欢上唱歌的,觉得我在唱歌的时候才能获得些许的幸福。”
“少年时我唱歌不是很好听,直到后来,可能因为发育变声了,我发现自己唱歌变得好听了。”
“于是我开始有了成为歌手的梦想,还为此自学了吉他,也自学了写歌。”
“最近我走投无路,想着是不是可以靠卖唱挣点钱,于是来到了这里。”
站在街边,郑星接受了SBS女记者赵珠贤的采访。
尼采在《快乐的知识》里写过一段话:
“你遭受了痛苦,你也不要向人诉说,以求同情。”
“因为一个有独特性的人,连他的痛苦都是独特的,深刻的,不易被人了解。”
“别人的同情只会解除你的痛苦的个人性,使之降低为平庸的烦恼,同时也就使你的人格遭到贬值。”
郑星认可这段话,觉得一个有独特性的人,没必要将自己独特的深刻的痛苦向人诉说以求同情。